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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沙坡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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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沙坡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行政村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沙坡头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2年参加升级创建的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升级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

1.三级升二级示范县区(1个):沙坡头区。

2.三级升二级示范乡镇(4个):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常乐镇。

3.二级升一级示范村(3个):何滩村、枣林村、白桥村。

4.三级升二级示范村(7个):夹道村、杨渠村、曹闸村、冯庄村、康乐村、思乐村、海乐村。

5.新创建三级示范乡镇(4个):滨河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

6.新创建三级示范村(80个):涝池村、姚滩村、牛滩村、迎水村、黑林村、码头村、鸣钟村、鸣沙村、沙坡头村、双渠村、史湖村、瑞应村、美利村、冯桥村、北湖村、赵桥村、谢滩村、新滩村、韩闸村、红武村、柔新村、八字渠村、黑山村、新星村、郭滩村、金沙村、郑口村、沙渠村、高营村、砖塔村、渡口村、莫楼村、夹渠村、镇靖村、雍湖村、范庙村、柔远村、刘台村、施庙村、沈桥村、观音村、镇北村、镇西村、李嘴村、河沟村、凯歌村、胜金村、九塘村、李园村、关庄村、镇罗村、福堂村、福兴村、羚羊村、东月村、何营村、宣和村、旧营村、三营村、赵滩村、张洪村、马滩村、宏爱村、杨滩村、申滩村、刘湾村、永丰村、艾湾村、永康村、永南村、沙滩村、徐庄村、倪滩村、马路滩村、大路街村、常乐村、刘营村、高滩村、李营村、水车村。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邮编:*;来电请拨电话:0955-*;来访举报接待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4办公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沙坡头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2年参加升级创建的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升级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村

1.三级升二级示范县区(1个):沙坡头区。

2.三级升二级示范乡镇(4个):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常乐镇。

3.二级升一级示范村(3个):何滩村、枣林村、白桥村。

4.三级升二级示范村(7个):夹道村、杨渠村、曹闸村、冯庄村、康乐村、思乐村、海乐村。

5.新创建三级示范乡镇(4个):滨河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

6.新创建三级示范村(80个):涝池村、姚滩村、牛滩村、迎水村、黑林村、码头村、鸣钟村、鸣沙村、沙坡头村、双渠村、史湖村、瑞应村、美利村、冯桥村、北湖村、赵桥村、谢滩村、新滩村、韩闸村、红武村、柔新村、八字渠村、黑山村、新星村、郭滩村、金沙村、郑口村、沙渠村、高营村、砖塔村、渡口村、莫楼村、夹渠村、镇靖村、雍湖村、范庙村、柔远村、刘台村、施庙村、沈桥村、观音村、镇北村、镇西村、李嘴村、河沟村、凯歌村、胜金村、九塘村、李园村、关庄村、镇罗村、福堂村、福兴村、羚羊村、东月村、何营村、宣和村、旧营村、三营村、赵滩村、张洪村、马滩村、宏爱村、杨滩村、申滩村、刘湾村、永丰村、艾湾村、永康村、永南村、沙滩村、徐庄村、倪滩村、马路滩村、大路街村、常乐村、刘营村、高滩村、李营村、水车村。

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邮编:*;来电请拨电话:0955-*;来访举报接待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4办公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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