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桃源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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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桃源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

苏州桃源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二、项目名称:新建码头项目

三、建设单位:苏州桃源农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吴江区桃源镇澄源村

四、项目概要

根据吴江区港口布局现状及吴江区港口布局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公用码头,也无规划的公用作业区,周边无自备码头的建筑类企业每年需要的钢材及砂石料等建材及周边产业园内企业的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等大宗货物运输主要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存在公路交通压力大、企业经营成本高、环境污染大的问题,本工程的建设将为上述企业的大宗货物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大宗货物采用水运方式将极大的降低运输成本、缓解公路交通压力、缓解环境压力,并对于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也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顺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需要。因此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响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苏州桃源农村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本项目。

苏州桃源农村 (略) 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村级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建设管理、集体资产经营租赁管理和物业管理。本工程在京杭运河(澜溪塘河段)支河澄安坝港内采用顺岸式布置形式,码头前沿线在现状河岸线基础上退后布置,码头侧现有护岸结构拆除,在支河澄安坝港西岸布置2个300吨级泊位(1个件杂货泊位、1个干散货泊位),泊位总长度为112m,停泊水域宽度为14.8m,泊位前沿使用水域总宽度为35.2m,码头翼墙长度为67.1m,对岸建设支护结构118m,以确保对岸护岸的安全,回旋水域布置于河口处,回旋圆直径为52.8m。泊位停泊水域外边线与京杭运河航道中心线距离为83.2m,船舶回旋水域不占用主航道水域,泊位端部至京杭运河航道护岸的连接段均建设直立式护岸结构。本工程码头年吞吐量为60万吨,均为普通件杂货、干散货,其中钢卷、钢材及生产原材料、产成品(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为制造加工件)等件杂货30万吨/年,干散货砂石料30万吨/年。码头前沿设置15m宽作业区,每个泊位布置1台20T固定式起重机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其中干散货泊位另外布置一条密闭砂石输送带。本项目范围仅涉及码头作业区及作业区周边空地3533.33m2,本项目不涉及办公区、生活区,员工利用项目附近居民区公共卫生间上厕所,运输车辆即装卸即走,本项目范围内不设置停车场。

五、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废气:本项目仅涉及船舶燃油尾气、转运车辆燃油尾气以及少许装卸粉尘,装卸粉尘经码头作业区雾炮机喷淋抑尘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②废水:本项目不设置生活、办公区码头员工在附件公共卫生间上厕所,因此不涉及*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略) 吴江桃源 (略) 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至张钓桥河。油水分离后的船舶含油污水废水 (略) 桃源 (略) ,污水厂尾水排放至鳑鲏港,本项目地面初期雨水和码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喷淋抑尘,建成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减振、隔声,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④固废:拟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处置;危险固废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内河禁止倾倒船舶垃圾,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要求,本项目码头设置船舶垃圾收集及接收设施,接收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在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的前提下,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基础上开展的,并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和运行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和环评中要求实施,若有异于申报和环评内容的活动须按照要求另行申报。

因此,在建设单位履行其承诺,认真落实全部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桃源农村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桃源镇澄源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 (略)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桃源农村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二、项目名称:新建码头项目

三、建设单位:苏州桃源农村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吴江区桃源镇澄源村

四、项目概要

根据吴江区港口布局现状及吴江区港口布局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公用码头,也无规划的公用作业区,周边无自备码头的建筑类企业每年需要的钢材及砂石料等建材及周边产业园内企业的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等大宗货物运输主要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存在公路交通压力大、企业经营成本高、环境污染大的问题,本工程的建设将为上述企业的大宗货物提供水路运输服务,大宗货物采用水运方式将极大的降低运输成本、缓解公路交通压力、缓解环境压力,并对于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也将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是顺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需要。因此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响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苏州桃源农村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本项目。

苏州桃源农村 (略) 成立于2014年,主要从事村级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建设管理、集体资产经营租赁管理和物业管理。本工程在京杭运河(澜溪塘河段)支河澄安坝港内采用顺岸式布置形式,码头前沿线在现状河岸线基础上退后布置,码头侧现有护岸结构拆除,在支河澄安坝港西岸布置2个300吨级泊位(1个件杂货泊位、1个干散货泊位),泊位总长度为112m,停泊水域宽度为14.8m,泊位前沿使用水域总宽度为35.2m,码头翼墙长度为67.1m,对岸建设支护结构118m,以确保对岸护岸的安全,回旋水域布置于河口处,回旋圆直径为52.8m。泊位停泊水域外边线与京杭运河航道中心线距离为83.2m,船舶回旋水域不占用主航道水域,泊位端部至京杭运河航道护岸的连接段均建设直立式护岸结构。本工程码头年吞吐量为60万吨,均为普通件杂货、干散货,其中钢卷、钢材及生产原材料、产成品(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为制造加工件)等件杂货30万吨/年,干散货砂石料30万吨/年。码头前沿设置15m宽作业区,每个泊位布置1台20T固定式起重机进行货物的装卸作业,其中干散货泊位另外布置一条密闭砂石输送带。本项目范围仅涉及码头作业区及作业区周边空地3533.33m2,本项目不涉及办公区、生活区,员工利用项目附近居民区公共卫生间上厕所,运输车辆即装卸即走,本项目范围内不设置停车场。

五、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废气:本项目仅涉及船舶燃油尾气、转运车辆燃油尾气以及少许装卸粉尘,装卸粉尘经码头作业区雾炮机喷淋抑尘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经上述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②废水:本项目不设置生活、办公区码头员工在附件公共卫生间上厕所,因此不涉及*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 (略) 吴江桃源 (略) 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至张钓桥河。油水分离后的船舶含油污水废水 (略) 桃源 (略) ,污水厂尾水排放至鳑鲏港,本项目地面初期雨水和码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喷淋抑尘,建成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减振、隔声,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④固废:拟建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暂存、处置;危险固废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内河禁止倾倒船舶垃圾,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要求,本项目码头设置船舶垃圾收集及接收设施,接收后统一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在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的前提下,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具有环境可行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基础上开展的,并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建设单位在实际建设和运行中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和环评中要求实施,若有异于申报和环评内容的活动须按照要求另行申报。

因此,在建设单位履行其承诺,认真落实全部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桃源农村 (略)

建设单位地址: (略) 吴江区桃源镇澄源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 (略)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环评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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