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
建设地点:新开河通辽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的治理范围为新开河台河口枢纽至三合堂枢纽,对应河道桩号0 000~125 585,河道治理长度125.585km, (略) 开鲁县8个乡镇99个行政村的11.298万人口和50.016万亩耕地、303国道及集通铁路的防洪安全。具体建设内容为加培堤防106.975km,堤顶山皮石路面139.992km,上堤道口96处,铅丝石笼护坡、护脚长2.225km,河道疏浚工程5.8km。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新开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
3、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
4、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4、征求公众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项目环评报告中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po1zaEdcg,提取码:kqmr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日期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开鲁县水务局
2023年7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内蒙古辽河流域新开河治理工程(通辽段)
建设地点:新开河通辽段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的治理范围为新开河台河口枢纽至三合堂枢纽,对应河道桩号0 000~125 585,河道治理长度125.585km, (略) 开鲁县8个乡镇99个行政村的11.298万人口和50.016万亩耕地、303国道及集通铁路的防洪安全。具体建设内容为加培堤防106.975km,堤顶山皮石路面139.992km,上堤道口96处,铅丝石笼护坡、护脚长2.225km,河道疏浚工程5.8km。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新开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
3、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
4、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4、征求公众建议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看法,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项目环评报告中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po1zaEdcg,提取码:kqmr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日期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开鲁县水务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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