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
(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评价单位已基本完成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主要是针对化工集中区。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本次评价基准年为2021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化工集中区)范围为北至兴园大道,南至创盛路,东至固石公路,西至包白公路,规划面积7.10km2。
(3)产业定位
金山产业园是以金属冶炼加工、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为主导产业,产业园内化工集中区依托丰富的硅石资源优势,规划重点发展工业硅、多晶硅、有机硅及下游配套深加工等新能源新材料全流程产业链特色园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化工集中区排放的常规大气污染物和各产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对区域及主要关心点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不超标,不会引起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化工集中区规划相关产业设计资料及具体情况分析,企业生产废水经企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各企业设计处理方案均保证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可保证项目废水达到回用水要求,全部回用,措施可行。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将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提出防渗失效的应急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在化工集中区上游、边界及下游方向区域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并有针对性的加强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排查渗漏点的位置,切断污染源。经采取以上措施,则化工集中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化工集中区建成后声环境可以达到功能区类别,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可分别控制在65dB(A)和70dB(A)以下。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化工集中区固体废弃物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化工集中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要制定有效的、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化工集中区内企业采取严格的脱硫、除尘措施,产过程中应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物料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车厢或者覆盖,防止车辆产生扬尘污染;
(2)燃料优先选用清洁能源,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进行替代生产,积极利用余热资源等;
(3)鼓励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综合利用,禁止采用燃煤小锅炉采暖;
(4)强化企业末端治理;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6)积极改善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2、水污染减缓措施
(1)进入化工集中区的企业,建立企业废水处理装置,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处理工艺,达到废水的接管标准,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园区内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
(2)化工集中区在建设给排水管网过程中,实行雨污分流;
(3)对于地下水,在规划布局时,避免布设地下、半地下储罐等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地下水的防护,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3)加强机动车管理,园区内禁鸣、限速。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化工集中区配套建设公共渣场,固体废弃物优先考虑最大程度综合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3)化工集中区内设置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5、生态环境保护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保护现有农用地;
(2)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3)道路、铁路两侧、各分区外围设置必要的防护林带;
(4)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确保化工集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化工集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安全角度基本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化工集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产业定位和总体布局经过适当补充和调整基本合理。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化工集中区的规划目标和规模经过适当调整后是合理的和可达的。
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方案经过适当的调整后较为合理,并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化工集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的方式如下:
(1)查阅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_foPw 提取码: rmxa
(2)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发展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1、联系单位名称和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7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 (略)
地址: (略) 昆区钢铁大街
邮编:*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047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
(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评价单位已基本完成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主要是针对化工集中区。现根据有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本次评价基准年为2021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化工集中区)范围为北至兴园大道,南至创盛路,东至固石公路,西至包白公路,规划面积7.10km2。
(3)产业定位
金山产业园是以金属冶炼加工、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为主导产业,产业园内化工集中区依托丰富的硅石资源优势,规划重点发展工业硅、多晶硅、有机硅及下游配套深加工等新能源新材料全流程产业链特色园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化工集中区排放的常规大气污染物和各产业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对区域及主要关心点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不超标,不会引起大气环境功能的改变。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化工集中区规划相关产业设计资料及具体情况分析,企业生产废水经企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各企业设计处理方案均保证生产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可保证项目废水达到回用水要求,全部回用,措施可行。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将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提出防渗失效的应急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在化工集中区上游、边界及下游方向区域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并有针对性的加强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排查渗漏点的位置,切断污染源。经采取以上措施,则化工集中区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化工集中区建成后声环境可以达到功能区类别,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可分别控制在65dB(A)和70dB(A)以下。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化工集中区固体废弃物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化工集中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需要制定有效的、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方案,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1)化工集中区内企业采取严格的脱硫、除尘措施,产过程中应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物料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车厢或者覆盖,防止车辆产生扬尘污染;
(2)燃料优先选用清洁能源,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进行替代生产,积极利用余热资源等;
(3)鼓励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综合利用,禁止采用燃煤小锅炉采暖;
(4)强化企业末端治理;
(5)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管理;
(6)积极改善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完整的防风固沙林体系,营造防风、防沙生态林。
2、水污染减缓措施
(1)进入化工集中区的企业,建立企业废水处理装置,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处理工艺,达到废水的接管标准,方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园区内不得自行设置排污口;
(2)化工集中区在建设给排水管网过程中,实行雨污分流;
(3)对于地下水,在规划布局时,避免布设地下、半地下储罐等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地下水的防护,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3、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1)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生产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限制作业时间和采用高噪声施工机械;
(3)加强机动车管理,园区内禁鸣、限速。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
(1)化工集中区配套建设公共渣场,固体废弃物优先考虑最大程度综合利用,以达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
(3)化工集中区内设置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4)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填埋的管理。
5、生态环境保护
(1)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减少资源消耗的方案)和合理的施工方案设计,保护现有农用地;
(2)全面调整与优化区内产业结构,严格控制区内人口数量;
(3)道路、铁路两侧、各分区外围设置必要的防护林带;
(4)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植物,防止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确保化工集中区环保和安全措施落实的前提下,化工集中区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安全角度基本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化工集中区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则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产业定位和总体布局经过适当补充和调整基本合理。依托当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区域环境承载力分析,化工集中区的规划目标和规模经过适当调整后是合理的和可达的。
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方案经过适当的调整后较为合理,并得到普通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本环评认为化工集中区规划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的方式如下:
(1)查阅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_foPw 提取码: rmxa
(2)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发展及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规划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1、联系单位名称和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72-*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冶 (略)
地址: (略) 昆区钢铁大街
邮编:*
联系人:艾工
联系电话:047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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