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舒华洁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米高档面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南通舒华洁纺织印染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米高档面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米高档面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港路168号;
建设单位:南通舒华洁 (略) ;
环评机构:南京 (略) ;
项目概况:南通舒华洁 (略) 成立于2005年08月24日,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港路168号,主要进行棉制品、服装、床上用品、冷气毯、尿布、高档花色面料生产;织布、制线;印花、印染加工。舒华洁于2007年报批了《南通舒 (略) 年产3150吨冷气毯、4000吨尿布、1500万米高档花色面料、1000吨高档烧毛丝光染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通环管[2007]124号, (略) 环保局),2010年报批了《南通舒 (略) 年产3150吨冷气毯、4000吨尿布、1500万米高档花色面料、3000吨筒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批文号:通环管[2010]1号, (略) 环保局),2017年于海安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南通舒 (略) 纳入环境保护登记管理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备案意见:海环建清字[2016]02329号)。因为企业发展需要,舒华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5100m2,外购坯布、分散染料、助剂等原材料,购置发卷机、磨毛机、烧毛机、退煮漂联合机、染色机、脱水机、水洗机、定型机、轧光机、卷筒机等设备,建设高档面料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高档面料1500万米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3日,南通舒华洁 (略) 在南京 (略) 网站上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9日南通舒华洁 (略) 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21日和2021年12月24日在《海安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9日期间在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征求意见稿公示,持续公开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与网上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内容相同。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执行《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须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二)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蒸汽发生器冷凝水进行蒸发脱盐后全部回用至原生产工序,不得外排;冷气毯生产线废水、尿布生产线废水、高档面料生产线废水、筒染生产线废水、成衣水洗线废水、成衣染色线废水、涤纶筒染线废水、染色筒纱线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后,部分通过“气浮装置+介质过滤器”达《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1107-2011)表1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约*.2t/a回用),其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处理。本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间接排放标准,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1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432-2018)表1标准。LAS、石油类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表4三级标准的相应浓度值。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2015)表1的A级标准。项目基准排水量需要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基准排水量≤140m3/吨。污水最终经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栟茶运河,苯胺类、硫化物和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的标准限值。厂区回用水水质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标准,后期雨水排放标 (略) 雨水排放环境管理要求。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道排入丰产河,厂区雨水排口中COD浓度不得高于40mg/L、SS浓度不得高于30mg/L,总锑、苯胺类、硫化物等特征污染物不得检出。(三)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蒸汽由海安华新热电厂提供,定性工序、烘干工序、烧毛工序燃用天然气。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限值;定型工段及危废仓库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吸毛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醋酸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限值。(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鉴于污泥危险特性的不确定性,须在试生产期内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污泥的特性,并按鉴定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符合要求的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物和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案。安装含流量、PH、CODcr、氨氮等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八)尽快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米高档面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港路168号;
建设单位:南通舒华洁 (略) ;
环评机构:南京 (略) ;
项目概况:南通舒华洁 (略) 成立于2005年08月24日,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桥港路168号,主要进行棉制品、服装、床上用品、冷气毯、尿布、高档花色面料生产;织布、制线;印花、印染加工。舒华洁于2007年报批了《南通舒 (略) 年产3150吨冷气毯、4000吨尿布、1500万米高档花色面料、1000吨高档烧毛丝光染色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通环管[2007]124号, (略) 环保局),2010年报批了《南通舒 (略) 年产3150吨冷气毯、4000吨尿布、1500万米高档花色面料、3000吨筒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审批文号:通环管[2010]1号, (略) 环保局),2017年于海安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南通舒 (略) 纳入环境保护登记管理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备案意见:海环建清字[2016]02329号)。因为企业发展需要,舒华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5100m2,外购坯布、分散染料、助剂等原材料,购置发卷机、磨毛机、烧毛机、退煮漂联合机、染色机、脱水机、水洗机、定型机、轧光机、卷筒机等设备,建设高档面料生产线。项目建成达产后,可新增年产高档面料1500万米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参调查。2021年8月13日~2021年8月23日,南通舒华洁 (略) 在南京 (略) 网站上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9日南通舒华洁 (略) 在“江苏环保公众网”上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21日和2021年12月24日在《海安日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9日期间在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征求意见稿公示,持续公开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与网上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内容相同。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一)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执行《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版)》,采用先进的工艺及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清洁生产指标须达到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二)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蒸汽发生器冷凝水进行蒸发脱盐后全部回用至原生产工序,不得外排;冷气毯生产线废水、尿布生产线废水、高档面料生产线废水、筒染生产线废水、成衣水洗线废水、成衣染色线废水、涤纶筒染线废水、染色筒纱线废水、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后,部分通过“气浮装置+介质过滤器”达《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1107-2011)表1标准后回用于生产(约*.2t/a回用),其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处理。本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中水回用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项目废水排放执行间接排放标准,苯胺类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1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432-2018)表1标准。LAS、石油类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二类污染物”表4三级标准的相应浓度值。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 -2015)表1的A级标准。项目基准排水量需要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基准排水量≤140m3/吨。污水最终经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栟茶运河,苯胺类、硫化物和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3的标准限值。厂区回用水水质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标准,后期雨水排放标 (略) 雨水排放环境管理要求。雨水收集 (略) 政雨水管道排入丰产河,厂区雨水排口中COD浓度不得高于40mg/L、SS浓度不得高于30mg/L,总锑、苯胺类、硫化物等特征污染物不得检出。(三)本项目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蒸汽由海安华新热电厂提供,定性工序、烘干工序、烧毛工序燃用天然气。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书》要求。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限值;定型工段及危废仓库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吸毛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醋酸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限值,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限值。(四)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鉴于污泥危险特性的不确定性,须在试生产期内委托相应资质机构进行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污泥的特性,并按鉴定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环境应急队*、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符合要求的废水收集池等设施,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物和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七)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案。安装含流量、PH、CODcr、氨氮等指标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八)尽快落实《报告表》所述的各项“以新带老”措施,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