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消防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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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城市大脑项目金湾区消防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

(略) 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项目概算批复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编码:2306-*-04-04-*)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金湾区4个镇街6011家已安装智能烟感设备三小场统一联网接入平台;对5613家无安装消防设备三小场所安装烟感智能监测设备,并进行联网接入平台;针对金湾区219家重点单位安装一套消防主机智能采集监测设备的安装和1年运维服务。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46号);
  (二)《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的评审报告》。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1152.785万元,其中:
  (一)建设费用:987.069万元;
  (二)其他费用:137.816万元;
  (三)运维费用:27.900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项目概算批复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就工程项目概算(项目编码:2306-*-04-04-*)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金湾区4个镇街6011家已安装智能烟感设备三小场统一联网接入平台;对5613家无安装消防设备三小场所安装烟感智能监测设备,并进行联网接入平台;针对金湾区219家重点单位安装一套消防主机智能采集监测设备的安装和1年运维服务。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46号);
  (二)《 (略) (略) 大脑项目(金湾区安全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第一期)项目)的评审报告》。
  三、项目概算
  该项目概算控制在人民币1152.785万元,其中:
  (一)建设费用:987.069万元;
  (二)其他费用:137.816万元;
  (三)运维费用:27.900万元。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后续工作,科学统筹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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