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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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实施 (略) 战略, (略) 国家知识产权 (略) 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要求,推动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以便获得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相关政策支持,现请相关企业登录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http://**,以下简称试点平台),进行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主体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二)获得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三)获得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企业以及设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企业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二、时间要求

备案主体需在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企业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三、备案认定流程

(一)备案注册。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并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二)备案申报。试点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填报备案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三)备案审核。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四)产品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四、其他说明

(一)企业可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02,附件2)进行自评,自行遴选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备案;

(二)对成功进行备案的专利,我局将在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中优先予以推荐;对通过备案认定的产品及其归属企业,我局将在后续知识产权培优、推优工作和政策性激励项目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请市实施 (略) 战略领导小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和国资委配合协助在主管行业领域内,推动备案主体开展备案认定工作;

(三)工作联系人:廖钧,联系电话:*。


附件:1.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操作手册

2.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

3. (略)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略) 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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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实施 (略) 战略, (略) 国家知识产权 (略) 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要求,推动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以便获得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相关政策支持,现请相关企业登录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http://**,以下简称试点平台),进行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主体

(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二)获得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略) 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三)获得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奖励资助的企业以及设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企业须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

二、时间要求

备案主体需在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企业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三、备案认定流程

(一)备案注册。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并注册,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

(二)备案申报。试点平台审核通过后,企业填报备案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审核。

(三)备案审核。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具体操作参见附件1);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四)产品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四、其他说明

(一)企业可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02,附件2)进行自评,自行遴选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备案;

(二)对成功进行备案的专利,我局将在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和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中优先予以推荐;对通过备案认定的产品及其归属企业,我局将在后续知识产权培优、推优工作和政策性激励项目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请市实施 (略) 战略领导小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和国资委配合协助在主管行业领域内,推动备案主体开展备案认定工作;

(三)工作联系人:廖钧,联系电话:*。


附件:1.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操作手册

2.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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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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