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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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公示

2023年7月19日华能灵台 (略) 向我局提出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华能灵台 (略)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灵台县邵寨镇干槐树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5.3168公顷。

2.林地权属:拟临时使用邵寨镇集体林地5.3168公顷,其中干槐树村5.3168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5.3168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5.3168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5.3168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地5.3168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拟采林木3989株,采伐蓄积58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设施、拦渣坝等。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2023年7月19日华能灵台 (略) 向我局提出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邵寨干槐树村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单位:华能灵台 (略)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拟使用的林地位于灵台县邵寨镇干槐树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5.3168公顷。

2.林地权属:拟临时使用邵寨镇集体林地5.3168公顷,其中干槐树村5.3168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临时使用乔木林地5.3168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临时使用地方公益林5.3168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临时使用Ⅲ级保护林地5.3168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临时使用防护林地5.3168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拟采林木3989株,采伐蓄积58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设施、拦渣坝等。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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