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432号
关于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兴良路以东、规划26号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62平方米,基底面积*.01平方米,容积率1.51,建筑密度44.12%,绿地率10.09%,配套停车位441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C4-1厂房,地上2层,建筑面积260.40平方米,计容面积260.40平方米,基底面积147平方米。
经审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6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432号
关于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兴良路以东、规划26号路以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3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62平方米,基底面积*.01平方米,容积率1.51,建筑密度44.12%,绿地率10.09%,配套停车位441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C4-1厂房,地上2层,建筑面积260.40平方米,计容面积260.40平方米,基底面积147平方米。
经审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4-1厂房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6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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