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区名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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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向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5752m2。项目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9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与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金属镜框、镜脚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镜框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框、焊接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抛光粉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8.5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联系人:童慧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 (略) 2023年8月4日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初稿.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向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5752m2。项目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9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 环境功能区 | |
X | Y | |||||||
大气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87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
台电职工公寓 | *.623 | *.372 | 员工 | 约200人 | 西 | 2395 |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85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1043 | ||
汾头洋村 | *.287 | *.270 | 居民 | 约1771人 | 西北 | 1405 | ||
下徐村 | *.657 | *.957 | 居民 | 约1546人 | 西北 | 1463 | ||
汾头洋小学 | *.867 | *.584 | 师生 | 约1200人 | 西北 | 1490 | ||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 *.873 | *.950 | 居民 | 约759人 | 西北 | 1622 | ||
兴岙村 | *.502 | *.213 | 居民 | 约766人 | 西北 | 1683 | ||
福清禅寺 | *.256 | *.314 | 工作人员及游客 | 约200人 | 西北 | 1927 | ||
上徐村 | *.370 | *.708 | 居民 | 约1004人 | 西北 | 2000 | ||
大树岙村 | *.713 | *.364 | 居民 | 约861人 | 西北 | 2341 | ||
七年村 | *.025 | *.688 | 居民 | 约1200人 | 西北 | 2522 | ||
道感堂村 | *.483 | *.745 | 居民 | 约1206人 | 西北 | 2638 | ||
陈岙村 | *.733 | *.939 | 居民 | 西北 | 2683 | |||
西浦村 | *.444 | *.264 | 居民 | 约561人 | 北 | 1472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392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1050人 | 东 | 528 | ||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 *.883 | *.614 | 居民 | 约100人 | 东 | 1075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624 | ||
陶家村 | *.640 | *.406 | 居民 | 约1905人 | 东北 | 1460 | ||
新殿村 | *.286 | *.718 | 居民 | 约2178人 | 东北 | 1462 | ||
陶家小学 | *.936 | *.391 | 师生 | 约1500人 | 东北 | 1795 | ||
下西村 | *.027 | *.414 | 居民 | 约1082人 | 东北 | 1810 | ||
阳光幼儿园 | *.799 | *.426 | 师生 | 约100人 | 东北 | 2050 | ||
六联村 | *.783 | *.167 | 居民 | 约4233人 | 东北 | 2117 | ||
胡东村 | *.858 | *.989 | 居民 | 约600人 | 东北 | 2288 | ||
上西村 | *.956 | *.367 | 居民 | 约320人 | 东北 | 2299 | ||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 *.083 | *.495 | 师生 | 约700人 | 东北 | 2482 | ||
中西村 | *.274 | *.258 | 居民 | 约1152人 | 东北 | 2696 | ||
下墩头村 | *.295 | *.209 | 居民 | 约969人 | 东北 | 2791 | ||
王礁村 | *.508 | *.103 | 居民 | 约2665人 | 东北 | 2826 | ||
赵家村 | *.062 | *.896 | 居民 | 约871人 | 东北 | 3116 | ||
地表水环境 | 椒江 | *.571 | *.356 | 地表水 | 约宽1977m | 南 | 65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
地下水环境 | 厂区地下水 | / | / | 地下水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土壤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879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85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392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1050人 | 东 | 528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624 | ||
项目厂界周边1km范围内的农田 | / | / | 农用地 | / | / | 1km范围内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与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金属镜框、镜脚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镜框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框、焊接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抛光粉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8.5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注塑 |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拉砂、割片 | 收集+布袋除尘(TA001)+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 |
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 油性漆/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计算值 | |
金属镜框、镜脚抛光 | 收集+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废水 | 综合废水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生产车间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 一般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金属沉渣)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不造成二次污染 |
危险固废 |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抹布、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
其他 |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联系人:童慧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 (略)
2023年8月4日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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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向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5752m2。项目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9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与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金属镜框、镜脚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镜框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框、焊接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抛光粉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8.5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联系人:童慧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 (略) 2023年8月4日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初稿.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向 (略) 租赁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5752m2。项目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9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 环境功能区 | |
X | Y | |||||||
大气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879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
台电职工公寓 | *.623 | *.372 | 员工 | 约200人 | 西 | 2395 |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85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1043 | ||
汾头洋村 | *.287 | *.270 | 居民 | 约1771人 | 西北 | 1405 | ||
下徐村 | *.657 | *.957 | 居民 | 约1546人 | 西北 | 1463 | ||
汾头洋小学 | *.867 | *.584 | 师生 | 约1200人 | 西北 | 1490 | ||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 *.873 | *.950 | 居民 | 约759人 | 西北 | 1622 | ||
兴岙村 | *.502 | *.213 | 居民 | 约766人 | 西北 | 1683 | ||
福清禅寺 | *.256 | *.314 | 工作人员及游客 | 约200人 | 西北 | 1927 | ||
上徐村 | *.370 | *.708 | 居民 | 约1004人 | 西北 | 2000 | ||
大树岙村 | *.713 | *.364 | 居民 | 约861人 | 西北 | 2341 | ||
七年村 | *.025 | *.688 | 居民 | 约1200人 | 西北 | 2522 | ||
道感堂村 | *.483 | *.745 | 居民 | 约1206人 | 西北 | 2638 | ||
陈岙村 | *.733 | *.939 | 居民 | 西北 | 2683 | |||
西浦村 | *.444 | *.264 | 居民 | 约561人 | 北 | 1472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392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1050人 | 东 | 528 | ||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 *.883 | *.614 | 居民 | 约100人 | 东 | 1075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624 | ||
陶家村 | *.640 | *.406 | 居民 | 约1905人 | 东北 | 1460 | ||
新殿村 | *.286 | *.718 | 居民 | 约2178人 | 东北 | 1462 | ||
陶家小学 | *.936 | *.391 | 师生 | 约1500人 | 东北 | 1795 | ||
下西村 | *.027 | *.414 | 居民 | 约1082人 | 东北 | 1810 | ||
阳光幼儿园 | *.799 | *.426 | 师生 | 约100人 | 东北 | 2050 | ||
六联村 | *.783 | *.167 | 居民 | 约4233人 | 东北 | 2117 | ||
胡东村 | *.858 | *.989 | 居民 | 约600人 | 东北 | 2288 | ||
上西村 | *.956 | *.367 | 居民 | 约320人 | 东北 | 2299 | ||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 *.083 | *.495 | 师生 | 约700人 | 东北 | 2482 | ||
中西村 | *.274 | *.258 | 居民 | 约1152人 | 东北 | 2696 | ||
下墩头村 | *.295 | *.209 | 居民 | 约969人 | 东北 | 2791 | ||
王礁村 | *.508 | *.103 | 居民 | 约2665人 | 东北 | 2826 | ||
赵家村 | *.062 | *.896 | 居民 | 约871人 | 东北 | 3116 | ||
地表水环境 | 椒江 | *.571 | *.356 | 地表水 | 约宽1977m | 南 | 65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
地下水环境 | 厂区地下水 | / | / | 地下水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土壤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879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85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392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1050人 | 东 | 528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624 | ||
项目厂界周边1km范围内的农田 | / | / | 农用地 | / | / | 1km范围内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 |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示意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打样废气。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与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金属镜框、镜脚抛光粉尘:粉尘收集经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镜框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成品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金属眼镜抛光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框、焊接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抛光粉尘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经“废水蒸发器”处理后,浓缩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出水水质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 IV 类标准。本项目污水排放量约8.5t/d,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注塑 | 收集+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相关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拉砂、割片 | 收集+布袋除尘(TA001)+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 | |
油性漆/水性漆调漆、喷漆、烘干、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 | 油性漆/水性漆的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先经水帘除漆雾装置处理,再与调漆、烘干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清洗晾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的相关标准、计算值 | |
金属镜框、镜脚抛光 | 收集+自带水喷淋装置(TA003)+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废水 | 综合废水 |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经厂区处理装置“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处理,最后 (略) 椒江 (略)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生产车间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废(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分开) | 一般固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金属沉渣)收集后外售给相关物资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不造成二次污染 |
危险固废 | 暂存时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的相关规定设立危险固废仓库(面积为35m2),危险固废(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抹布、挂架浸洗废液、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槽废水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 | ||
其他 | 1.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3、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车间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4、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略)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椒 (略)
联系人:童慧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A地块6号楼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椒 (略)
2023年8月4日椒 (略) 年产390万副眼镜技改项目-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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