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谷源粮食经销有限公司300td烘干塔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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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谷源粮食经销有限公司300td烘干塔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300t/d烘干塔建设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五管理区十八作业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的现有厂区内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略) (略)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五管理区十八作业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的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厂区现有1座30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6t/h燃煤热风炉,烘干量为30000t/a(年烘干100d)。现新增1座30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新增粮食烘干量为18000t/a(年烘干60d);现有的1台6t/h的热风炉,燃料由燃煤改为生物质,热风炉规模不变;新建热风炉房1座,建筑面积160m2;新建1座生物质成型燃料储存间占地面积15m2;新建1座热风炉灰渣储存间占地面积10m2;其他设施利旧。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该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设置2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敏感点。施工场界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3、该项目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略) 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运营期:

1、该项目废气包括热风炉烟气、粮食输送装卸粉尘、粮食筛分粉尘和粮食烘干粉尘。现有1台6t/h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1排放,新增1台6t/h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2排放,烟尘、SO2、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VOCs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灰渣储存及外运过程也将产生扬尘,运行过程对灰渣暂存位置、灰渣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粮机采用全密闭清粮机,进口、出口均有挡板隔尘,清粮粉尘通过清粮机自带的滤袋收集;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四周设置防尘挡板(与塔同高),粉尘受挡板格挡后受重力作用回落到烘干塔底部收尘设施中,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输送机、鼓风机、提升机、清粮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3、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杂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灰渣。杂质统一暂存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粉尘收集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经洒水抑尘后堆放在全封闭的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该项目冬季办公室供暖方式为电取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5、该项目粮食烘干由2台6t/h热风炉供给,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燃料使用量为2963.7t/a。与本项目建成前相比,颗粒物减少9.292t/a,SO2减少22.435t/a,NOx减少11.976t/a、VOCs减少0.011t/a、无组织粉尘增加1.089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300t/d烘干塔建设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五管理区十八作业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的现有厂区内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略) (略)

该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五管理区十八作业站黑龙江红兴隆农垦鑫 (略) 的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扩建。厂区现有1座30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6t/h燃煤热风炉,烘干量为30000t/a(年烘干100d)。现新增1座30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新增粮食烘干量为18000t/a(年烘干60d);现有的1台6t/h的热风炉,燃料由燃煤改为生物质,热风炉规模不变;新建热风炉房1座,建筑面积160m2;新建1座生物质成型燃料储存间占地面积15m2;新建1座热风炉灰渣储存间占地面积10m2;其他设施利旧。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该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设置2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敏感点。施工场界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3、该项目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略) 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运营期:

1、该项目废气包括热风炉烟气、粮食输送装卸粉尘、粮食筛分粉尘和粮食烘干粉尘。现有1台6t/h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1排放,新增1台6t/h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2排放,烟尘、SO2、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标准限值,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VOCs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灰渣储存及外运过程也将产生扬尘,运行过程对灰渣暂存位置、灰渣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粮机采用全密闭清粮机,进口、出口均有挡板隔尘,清粮粉尘通过清粮机自带的滤袋收集;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四周设置防尘挡板(与塔同高),粉尘受挡板格挡后受重力作用回落到烘干塔底部收尘设施中,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输送机、鼓风机、提升机、清粮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3、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杂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灰渣。杂质统一暂存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粉尘收集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经洒水抑尘后堆放在全封闭的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该项目冬季办公室供暖方式为电取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5、该项目粮食烘干由2台6t/h热风炉供给,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燃料使用量为2963.7t/a。与本项目建成前相比,颗粒物减少9.292t/a,SO2减少22.435t/a,NOx减少11.976t/a、VOCs减少0.011t/a、无组织粉尘增加1.089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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