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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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略) (略) ,于2023年8月4日向本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工程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 (略) 蒲岐镇下堡村。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变更内容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方案调整内容:

1、总图调整一期建设的3#门卫、地磅、洗车机、部分停车位和消防车道的位2、5#车间地下室增加工艺需要的地下水池289.6㎡。5#车间骨料仓皮希地坑原报批程871.26㎡ (地上面积),本次标高2.0处增加结构板修改为地下面积。5车间外结构部分增加包封。

3、修改后总建筑面积51690.6㎡ (原报批51401㎡),增加了289.6㎡,修改后地上而积49231.74㎡(原报批50103㎡),减少了871.26㎡。修改后地下面积2458.86㎡(原报批1298㎡),增加了1160.86㎡。修改后容积率0.76 (原报批0.77)。停车位由报批153个减少为150个。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用地面积:64997.29㎡

2、建筑占地面积:26164㎡

3、总建筑面积:51690.6㎡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49231.7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2458.86㎡)。

4、建筑密度:40.25%

5、容 积率:0.76

6、绿 地率:15%

7、机动车泊车位:150辆

(一)、一期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20050㎡

2、建筑占地面积:3998㎡

3、总建筑面积:8351.6㎡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7190.7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160.86㎡)。

4、建筑密度:19.94%

5、容 积率:0.36

6、绿 地率:13.47%

7、机动车泊车位:90辆

(二)、二期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44947.29㎡

2、建筑占地面积:22166㎡

3、总建筑面积:43339㎡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42041㎡,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298㎡)。

4、建筑密度:49.32%

5、容 积率:0.94

6、绿 地率:15.69%

7、机动车泊车位:60辆

具体图纸详见网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变更后的总平面图及变更后的单体建筑施工图.zi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略) (略) ,于2023年8月4日向本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二期工程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 (略) 蒲岐镇下堡村。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变更内容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方案调整内容:

1、总图调整一期建设的3#门卫、地磅、洗车机、部分停车位和消防车道的位2、5#车间地下室增加工艺需要的地下水池289.6㎡。5#车间骨料仓皮希地坑原报批程871.26㎡ (地上面积),本次标高2.0处增加结构板修改为地下面积。5车间外结构部分增加包封。

3、修改后总建筑面积51690.6㎡ (原报批51401㎡),增加了289.6㎡,修改后地上而积49231.74㎡(原报批50103㎡),减少了871.26㎡。修改后地下面积2458.86㎡(原报批1298㎡),增加了1160.86㎡。修改后容积率0.76 (原报批0.77)。停车位由报批153个减少为150个。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用地面积:64997.29㎡

2、建筑占地面积:26164㎡

3、总建筑面积:51690.6㎡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49231.7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2458.86㎡)。

4、建筑密度:40.25%

5、容 积率:0.76

6、绿 地率:15%

7、机动车泊车位:150辆

(一)、一期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20050㎡

2、建筑占地面积:3998㎡

3、总建筑面积:8351.6㎡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7190.7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160.86㎡)。

4、建筑密度:19.94%

5、容 积率:0.36

6、绿 地率:13.47%

7、机动车泊车位:90辆

(二)、二期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面积:44947.29㎡

2、建筑占地面积:22166㎡

3、总建筑面积:43339㎡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42041㎡,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298㎡)。

4、建筑密度:49.32%

5、容 积率:0.94

6、绿 地率:15.69%

7、机动车泊车位:60辆

具体图纸详见网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 (略) 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变更后的总平面图及变更后的单体建筑施工图.zi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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