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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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

2.建设地点:涟源安平镇金峰村肖家组

3.建设单位: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5.项目概况: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位于涟源安平镇金峰村肖家组,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950m2,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制砂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楼、地磅)、储运工程(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车辆运输),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公用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6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地面冲洗和施工机械、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还有极少量的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得外排。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

本项目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也将产生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沙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一般而言,施工过程中当风速小于3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100m;当风速小于4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200m;当风速小于5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500m。

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评价建议本项目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②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③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同时在围挡外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土方作业及扬尘排放较大工程时开启喷雾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④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⑤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临时洗车台,完善排水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⑥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⑧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⑨施工应采用商砼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⑩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建设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做好防治施工废气的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随着施工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性的,非持续性的。为了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以及22:00~06:00期间施工。

③合理调配运输车辆,尽量压缩运输车辆的数量与行车密度,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⑤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只要本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尽管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安全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环评建议对于工程施工场地内的固体废物,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

总之,施工期对环境各要素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

2.建设地点:涟源安平镇金峰村肖家组

3.建设单位: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5.项目概况: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位于涟源安平镇金峰村肖家组,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950m2,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制砂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楼、地磅)、储运工程(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车辆运输),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公用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砂6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地面冲洗和施工机械、石料等建材冲洗产生的废水;还有极少量的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不得外排。本项目无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附近村民,施工生活污水经村民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2、废气

本项目施工阶段,频繁使用机动车辆运输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及器材、建筑垃圾等,同时车辆运行、装卸建筑材料时也将产生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带泥沙量、水泥搬运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一般而言,施工过程中当风速小于3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100m;当风速小于4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200m;当风速小于5米/秒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小于施工周界外500m。

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污染,本项目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评价建议本项目在施工工地出口处设立监控设施,监督施工工地驶出车辆带泥出场和冒装撒漏,严禁冒装渣土车、带泥车和沿途撒漏 (略) 道路,确保密闭运输效果。

②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③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同时在围挡外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土方作业及扬尘排放较大工程时开启喷雾设施,减少扬尘污染。

④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⑤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临时洗车台,完善排水设施。确保出场运输车辆清洗率达到100%。

⑥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时必须科学、合理施工,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⑦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⑧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⑨施工应采用商砼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

⑩强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建设单位应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上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在做好防治施工废气的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随着施工结束,该部分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性的,非持续性的。为了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的不利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以及22:00~06:00期间施工。

③合理调配运输车辆,尽量压缩运输车辆的数量与行车密度,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⑤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只要本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尽管施工噪声和振动对外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和振动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场地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经安全处置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环评建议对于工程施工场地内的固体废物,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

总之,施工期对环境各要素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结束后,其影响基本可消除。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长安石材经营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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