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胜利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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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胜利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清县胜利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胜利村

宝清县胜利 (略)

军科四合环境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

该项目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胜利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41070.3㎡,建筑面积18730㎡,建设年烘干3.6万吨玉米生产线、8万吨水稻生产线,建设日处理能力分别为200t/d、500t/d烘干塔2座,分别配套建设1台240万kcal/h的热风炉和1台600万kcal/h的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建设2栋建筑面积200㎡热风炉房;办公室1栋建筑面积270㎡;湿粮库房1栋占地面积5000㎡;4座干粮平房仓总建筑面积10000m2,材料仓库1栋建筑面积330m2;燃料库2栋建筑面积分别40㎡、50㎡;灰渣库2栋建筑面积分别20㎡、30㎡。该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设置2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敏感点。施工场界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3、该项目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略) 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运营期:

1、该项目废气包括热风炉烟气、粮食输送装卸粉尘、粮食筛分粉尘和粮食烘干粉尘。1#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1)排放,2#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2)排放,热风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标准要求;热风炉灰渣储存及外运过程也将产生扬尘,运行过程对灰渣暂存位置、灰渣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粮机采用全密闭清粮机,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四周设置防尘挡板(与塔同高),粉尘受挡板格挡后受重力作用回落到烘干塔底部收尘设施中,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防渗旱厕底部及四周应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3、该项目输送机、鼓风机、提升机、清粮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杂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灰渣。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送至指定地点填埋;杂质统一暂存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粉尘收集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经洒水抑尘后堆放在全封闭的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该项目冬季办公室供暖方式为电取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6、该项目生产供热由一台240万kcal/h的热风炉和一台600万kcal/h的热风炉提供,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料使用量为2580.8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NOx:3.29t/a、VOCs:0.021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通讯地址:宝清县新华路70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宝清县胜利 (略) 建设项目

(略)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胜利村

宝清县胜利 (略)

军科四合环境科技(黑龙江)有限公司

该项目 (略) 宝清县七星泡镇胜利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41070.3㎡,建筑面积18730㎡,建设年烘干3.6万吨玉米生产线、8万吨水稻生产线,建设日处理能力分别为200t/d、500t/d烘干塔2座,分别配套建设1台240万kcal/h的热风炉和1台600万kcal/h的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建设2栋建筑面积200㎡热风炉房;办公室1栋建筑面积270㎡;湿粮库房1栋占地面积5000㎡;4座干粮平房仓总建筑面积10000m2,材料仓库1栋建筑面积330m2;燃料库2栋建筑面积分别40㎡、50㎡;灰渣库2栋建筑面积分别20㎡、30㎡。该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

(一)建设期:

1、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设置2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扩散,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作业面,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敏感点。施工场界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3、该项目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地基施工与结构施工;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该项目在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 (略) 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运营期:

1、该项目废气包括热风炉烟气、粮食输送装卸粉尘、粮食筛分粉尘和粮食烘干粉尘。1#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1)排放,2#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烟囱(DA002)排放,热风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标准要求;热风炉灰渣储存及外运过程也将产生扬尘,运行过程对灰渣暂存位置、灰渣装运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粮机采用全密闭清粮机,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四周设置防尘挡板(与塔同高),粉尘受挡板格挡后受重力作用回落到烘干塔底部收尘设施中,无组织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该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防渗旱厕底部及四周应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

3、该项目输送机、鼓风机、提升机、清粮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目标处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4、该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杂质、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灰渣。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送至指定地点填埋;杂质统一暂存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粉尘收集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经洒水抑尘后堆放在全封闭的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该项目冬季办公室供暖方式为电取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6、该项目生产供热由一台240万kcal/h的热风炉和一台600万kcal/h的热风炉提供,燃料为生物质颗粒,燃料使用量为2580.8t/a。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NOx:3.29t/a、VOCs:0.021t/a,新增污染物总量由区域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减排的污染物总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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