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宁区雍熙路28号
项目概要:拟投资38389.65万元,利用江宁科学园雍熙路28号厂区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9084m2,引进200L生物反应器、蛋白纯化仪等进口设备511台套,购置板式离心机,超净工作台等国产设备1144台套,新建三条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生产线,并在厂区内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350m3/d的污水处理站。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重组蛋白制剂50kg/年,抗体制剂200g/年及质粒600g/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重组蛋白制剂、抗体制剂及质粒生产过程中使用挥发性原辅料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配制粉尘、生产区域消毒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危废仓库废气等。
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培养基废水、纯化柱清洗废水、容器及仪器清洗废水、灭菌锅、水浴锅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固废:拟建项目固废包括危废生产研发废液(HW49)、生产研发废物(HW49)、医疗废物(HW01)、医疗废液(HW01)、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废危险化学品(HW49)、废铅酸电池(HW31)、废紫外灯管(HW29)、废原辅料容器(HW49)、废电路板(HW49)、污水处理污泥(HW01)、动物尸体(HW01)、废高效过滤器(HW01);一般固废废纯水过滤器、废包装、废初、中、高效过滤器、设备检维修废弃物和废实验防护用品等;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区域的制冰机、高速离心机和超声波清洗机、空压站房的空压机、干燥机、动力机房的冷冻水泵和冷却水泵等、四期污水处理站的泵类设备以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转所产生。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气:拟建项目重组蛋白制剂生产QC检测废气、固体配置粉尘、有机溶剂清洗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醇、氯化氢)以及抗体制剂生产PBS配置废气、固体配置粉尘、质粒提取、细胞培养废气、生产区域消毒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经通风橱或万向罩负压收集、车间非*烷总烃整体换风收集后经1#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颗粒物、氨、氯化氢、硫化氢、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要求,通过DA016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重组蛋白制剂生产上样、纯化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及抗体制剂生产PBS配置、Elisa检测废气(氯化氢)、质粒生产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生产区域消毒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负压收集后经2#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氯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7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质粒生产试剂配置废气(非*烷总烃)经3#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8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9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培养基废水经灭活后进入培养基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随后与纯化柱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水浴锅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容器、仪器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蒸汽冷凝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经自建的四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中表2直接排放限值及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秦淮河。
3、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落实处置途径,无二次污染。
4、噪声: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废水处理站相关泵和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拟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再考虑距离衰减效应,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南京金 (略) 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金 (略)
邮寄地址: (略) 江宁区雍熙路28号南京金 (略) 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组(收) *
联系人:叶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江宁区雍熙路28号
项目概要:拟投资38389.65万元,利用江宁科学园雍熙路28号厂区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9084m2,引进200L生物反应器、蛋白纯化仪等进口设备511台套,购置板式离心机,超净工作台等国产设备1144台套,新建三条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生产线,并在厂区内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350m3/d的污水处理站。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重组蛋白制剂50kg/年,抗体制剂200g/年及质粒600g/年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1、废气:拟建项目废气包括重组蛋白制剂、抗体制剂及质粒生产过程中使用挥发性原辅料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配制粉尘、生产区域消毒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及危废仓库废气等。
2、废水: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培养基废水、纯化柱清洗废水、容器及仪器清洗废水、灭菌锅、水浴锅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固废:拟建项目固废包括危废生产研发废液(HW49)、生产研发废物(HW49)、医疗废物(HW01)、医疗废液(HW01)、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废危险化学品(HW49)、废铅酸电池(HW31)、废紫外灯管(HW29)、废原辅料容器(HW49)、废电路板(HW49)、污水处理污泥(HW01)、动物尸体(HW01)、废高效过滤器(HW01);一般固废废纯水过滤器、废包装、废初、中、高效过滤器、设备检维修废弃物和废实验防护用品等;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区域的制冰机、高速离心机和超声波清洗机、空压站房的空压机、干燥机、动力机房的冷冻水泵和冷却水泵等、四期污水处理站的泵类设备以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转所产生。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1、废气:拟建项目重组蛋白制剂生产QC检测废气、固体配置粉尘、有机溶剂清洗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醇、氯化氢)以及抗体制剂生产PBS配置废气、固体配置粉尘、质粒提取、细胞培养废气、生产区域消毒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经通风橱或万向罩负压收集、车间非*烷总烃整体换风收集后经1#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颗粒物、氨、氯化氢、硫化氢、非*烷总烃、*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要求,通过DA016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重组蛋白制剂生产上样、纯化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氯化氢)及抗体制剂生产PBS配置、Elisa检测废气(氯化氢)、质粒生产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生产区域消毒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负压收集后经2#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氯化氢、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7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质粒生产试剂配置废气(非*烷总烃)经3#碱洗塔+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8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排放限值,通过DA019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培养基废水经灭活后进入培养基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随后与纯化柱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灭菌锅水浴锅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水、容器、仪器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蒸汽冷凝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经自建的四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中表2直接排放限值及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秦淮河。
3、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落实处置途径,无二次污染。
4、噪声: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废水处理站相关泵和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拟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再考虑距离衰减效应,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南京金 (略) 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组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金 (略)
邮寄地址: (略) 江宁区雍熙路28号南京金 (略) 生物工程服务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组(收) *
联系人: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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