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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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意见 (2).pd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3日,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成立于 2007 年 1 月,项 (略) 电光机械总 (略) (略) 北白象镇白塔王村象塔南路 62 号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 2311m2。企业曾于 2020 年 6 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环保备案(温环乐改备[2020]2657 号),审批内容为: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 并于 2023 年 1 月对《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温环乐改备[2020]2657 号)进行自主验收。

现企业决定将原本外协加工的超声波清洗、锯末除油、抛光、烘干均改为自行加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增加的生产工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

企业于2023年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建〔2023〕36号),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由于注塑机、冲床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产能仅达年产36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本次做分期验收;全厂员工人数为30人(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人),厂区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比46.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注塑机、冲床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本次做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本项目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后储存于水桶中,处理前在集水桶中加入活性炭,再经提升泵抽至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加聚合氯化铝、石灰、聚*烯酰胺、硫酸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珠、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含油锯末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废钢珠、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含油锯末暂存于厂区内,委托温州臻盛 (略) 代为转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总锌、总铜、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总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限值,总铁排放浓度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铬、总镍、六价铬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2023年6月6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生产废水监测频次为1天。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厂界东侧(2号点)、北侧(1号点)和东北侧敏感点(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南侧与 (略) 相连,厂界西侧与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1号、2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敏感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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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意见 (2).pd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3日,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成立于 2007 年 1 月,项 (略) 电光机械总 (略) (略) 北白象镇白塔王村象塔南路 62 号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 2311m2。企业曾于 2020 年 6 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环保备案(温环乐改备[2020]2657 号),审批内容为: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 并于 2023 年 1 月对《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温环乐改备[2020]2657 号)进行自主验收。

现企业决定将原本外协加工的超声波清洗、锯末除油、抛光、烘干均改为自行加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增加的生产工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 600 万只汽车灯座配件。

企业于2023年2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2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建〔2023〕36号),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由于注塑机、冲床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产能仅达年产36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本次做分期验收;全厂员工人数为30人(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人),厂区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比46.7%。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注塑机、冲床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本次做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本项目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收集后储存于水桶中,处理前在集水桶中加入活性炭,再经提升泵抽至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加聚合氯化铝、石灰、聚*烯酰胺、硫酸铝))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钢珠、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含油锯末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废钢珠、非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含油锯末暂存于厂区内,委托温州臻盛 (略) 代为转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总锌、总铜、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总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限值,总铁排放浓度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总铬、总镍、六价铬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2023年6月6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生产废水监测频次为1天。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厂界东侧(2号点)、北侧(1号点)和东北侧敏感点(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南侧与 (略) 相连,厂界西侧与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1号、2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敏感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年产600万只汽车灯座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盈丰汽车配件厂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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