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光明牧业生态智慧牧场有限公司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滁州光明牧业生态智慧牧场有限公司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光明牧业 (略) 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定远县界牌集镇大蒋村 | ||
建设单位: | 滁州光明牧业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定远县界牌集镇大蒋村,项目占地835亩,包括生场区(牛舍、挤奶大厅及设备间等)、辅助生产区(青贮窖、干草棚、精料库、机械设备库、仓库及磅房、消防水泵房及蓄水池等)、粪污处理区(固液分离车间、垫料仓库、隔离牛舍、配电室及工具间、沼气净化间、双膜氧化塘)、生活区(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以及门卫、运动场和停车场等服务配套设施和场区内外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达产后,养殖场全群奶牛约9500头,成乳牛存栏5225头,后备牛4275头,每年提供约5.9万吨的优质原料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固定搅拌站饲料混合过程产生粉尘经负压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沼气经配套的沼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用以沼气锅炉,通过低氮燃烧给双膜氧化塘供热同时给生产区提供热水,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液分离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换风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区粪污、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双膜氧化塘(水解酸化、厌氧发酵)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进出厂的牛叫、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5dB(A)~90dB(A)。经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车间的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便、沼渣、饲料残渣、废牛床垫料、病死牛、牛胎盘、除尘器收尘、废脱硫剂、医疗废弃物、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场区产生牛粪作为牛床垫料回用于生产;饲料残渣、除尘器收尘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做有机肥原料;牛床垫料部分与牛粪一并再次经过固液分离回用于生产做牛床垫料,多余部分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病死牛、牛胎盘由当地无害化处置中心一并处理;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弃物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场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二次信息发布,在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在项目区张贴公告,并在安徽日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且于公示期间在项目周边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均持支持态度。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的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光明牧业 (略) 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定远县9500头奶牛养殖示范场新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定远县界牌集镇大蒋村 | ||
建设单位: | 滁州光明牧业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定远县界牌集镇大蒋村,项目占地835亩,包括生场区(牛舍、挤奶大厅及设备间等)、辅助生产区(青贮窖、干草棚、精料库、机械设备库、仓库及磅房、消防水泵房及蓄水池等)、粪污处理区(固液分离车间、垫料仓库、隔离牛舍、配电室及工具间、沼气净化间、双膜氧化塘)、生活区(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以及门卫、运动场和停车场等服务配套设施和场区内外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其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达产后,养殖场全群奶牛约9500头,成乳牛存栏5225头,后备牛4275头,每年提供约5.9万吨的优质原料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固定搅拌站饲料混合过程产生粉尘经负压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沼气经配套的沼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用以沼气锅炉,通过低氮燃烧给双膜氧化塘供热同时给生产区提供热水,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固液分离车间废气通过负压换风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区粪污、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双膜氧化塘(水解酸化、厌氧发酵)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进出厂的牛叫、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5dB(A)~90dB(A)。经合理布局、设备减震车间的建筑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粪便、沼渣、饲料残渣、废牛床垫料、病死牛、牛胎盘、除尘器收尘、废脱硫剂、医疗废弃物、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场区产生牛粪作为牛床垫料回用于生产;饲料残渣、除尘器收尘和沼渣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做有机肥原料;牛床垫料部分与牛粪一并再次经过固液分离回用于生产做牛床垫料,多余部分外售给有机肥加工企业;病死牛、牛胎盘由当地无害化处置中心一并处理;脱硫剂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弃物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场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二次信息发布,在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在项目区张贴公告,并在安徽日报进行了二次报纸公示,且于公示期间在项目周边随机发放了调查问卷。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均持支持态度。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的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定远县行政服务管理局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