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8月4日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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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8月4日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8月4日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扶 (略) 年产100吨休闲方便食品建设项目

(略) 扶沟县吕潭乡芦楼行政村

扶 (略)

河南 (略)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亩,主要建设生产厂房2500平方米,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主要设备:和面机,膨化机、包装机、拌料机、打包机以及食品专用运输工具和模具等。生产工艺:和面--挤压膨化--切割成型--(炸油)--调味--包装检验--成品入库。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部分用于农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一体化处理设施工艺为“隔油沉淀+调节池+水解+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清水池”,处理后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旱作COD≤200mg/L,BOD5≤100mg/L,SS≤100mg/L)。

二、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炸油工序产生的油烟。投料粉尘:设置单独的和面间,和面间封闭,和面机上安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炸油工序油烟:炸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1套高效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高于房顶的排气口。投料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5m:颗粒物120mg/m3、3.5kg/h)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油烟净化效率≥60%,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和面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本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作为饲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年产7000吨节水灌溉制品建设项目

(略) 扶沟县机械工业园力源路河南高德 (略) 院内0号

(略) (略)

河南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9000m2,租赁河南高德 (略) 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年产7000吨节水灌溉制品,共设置100条生产线。生产工艺:原材料(原生PE颗粒)-熔融塑化-挤出-冷却-成型-收卷-包装-成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产生的VOCs。通过采取集气罩(每台挤出机都设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无组织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在对各产噪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垫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附件链接:http://**_89BmZ9g 提取码:do5i

附件链接:http://**-K1J36A 提取码:qopw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8月4日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1

扶 (略) 年产100吨休闲方便食品建设项目

(略) 扶沟县吕潭乡芦楼行政村

扶 (略)

河南 (略)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7亩,主要建设生产厂房2500平方米,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主要设备:和面机,膨化机、包装机、拌料机、打包机以及食品专用运输工具和模具等。生产工艺:和面--挤压膨化--切割成型--(炸油)--调味--包装检验--成品入库。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部分用于农灌,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一体化处理设施工艺为“隔油沉淀+调节池+水解+接触氧化+二级沉淀+清水池”,处理后水质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旱作COD≤200mg/L,BOD5≤100mg/L,SS≤100mg/L)。

二、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和炸油工序产生的油烟。投料粉尘:设置单独的和面间,和面间封闭,和面机上安装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炸油工序油烟:炸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1套高效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高于房顶的排气口。投料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15m:颗粒物120mg/m3、3.5kg/h)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的要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油烟净化效率≥60%,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和面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本均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合格产品、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作为饲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年产7000吨节水灌溉制品建设项目

(略) 扶沟县机械工业园力源路河南高德 (略) 院内0号

(略) (略)

河南 (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9000m2,租赁河南高德 (略) 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年产7000吨节水灌溉制品,共设置100条生产线。生产工艺:原材料(原生PE颗粒)-熔融塑化-挤出-冷却-成型-收卷-包装-成品。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二、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产生的VOCs。通过采取集气罩(每台挤出机都设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措施,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无组织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 (略)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在对各产噪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垫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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