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
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位于夏县瑶峰镇南关村,东至夏县消防救援大队,南至八一街,西至夏县基都教会八一街礼拜堂。总面积7180.39m2。本地块历史为夏县扬帆制衣厂,占厂区部分用地,夏县扬帆制衣厂停产后划拨给山西夏 (略) ,现已荒废多年。该地块规划为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公共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山西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8个,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36个(含4个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含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GB36600-2018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锑,不在GB36600-2018中的多环芳烃(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苊、苊烯)、氨氮、氟化物、苯酚、*基叔*基醚、pH,检测指标共计61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15项,砷、镉、铜、铅、汞、镍、锑、氨氮、石油烃(C10-C40)、氟化物、*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9个土壤点位(地块内8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锑、石油烃(C10-C40)、*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满足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含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石油烃(C10-C40)、锑、氰化物、多环芳烃、土壤基本项目45项、*基叔*基醚、氟化物、氨氮、苯酚。
除pH外检出污染物12项,分别为: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氨氮、六价铬、铜、镍。
分析检测的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IV类水水质标准限值。
2023年6月9日项目组对本地块地下水进行了补充采样,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可吸附有机卤素,检测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检测结果为4个样品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报告名称: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董国威 联系电话:*
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地块位于夏县瑶峰镇南关村,东至夏县消防救援大队,南至八一街,西至夏县基都教会八一街礼拜堂。总面积7180.39m2。本地块历史为夏县扬帆制衣厂,占厂区部分用地,夏县扬帆制衣厂停产后划拨给山西夏 (略) ,现已荒废多年。该地块规划为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于公共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三节 建设用地,第五十九条、《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等法律法规,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工作、居住人员的健康,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山西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点位8个,在地块外布设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36个(含4个平行样)。土壤监测项目包含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GB36600-2018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锑,不在GB36600-2018中的多环芳烃(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苊、苊烯)、氨氮、氟化物、苯酚、*基叔*基醚、pH,检测指标共计61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15项,砷、镉、铜、铅、汞、镍、锑、氨氮、石油烃(C10-C40)、氟化物、*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9个土壤点位(地块内8个+地块外1个对照点)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锑、石油烃(C10-C40)、*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满足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在当前地块规划利用方式下,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忽略。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包含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石油烃(C10-C40)、锑、氰化物、多环芳烃、土壤基本项目45项、*基叔*基醚、氟化物、氨氮、苯酚。
除pH外检出污染物12项,分别为:氯化物、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亚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氟化物、氨氮、六价铬、铜、镍。
分析检测的样品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IV类水水质标准限值。
2023年6月9日项目组对本地块地下水进行了补充采样,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送检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监测项目为可吸附有机卤素,检测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检测结果为4个样品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该地块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