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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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名称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索引号 */2023-00539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8-04
文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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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宿城经济开发区西区,东至规划经三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复旦路(现有厂区西侧约500米地块) 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1、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2、编制主持人:李猛
宿迁生活垃圾三期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评 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000吨/日,作为宿迁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服务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均已超过设计处理规模,处理能力已饱和。为此,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拟实施“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由于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已不具备扩建条件,该项目拟在现有厂区西侧约500米处新增约93亩土地异地扩建1个厂区。本期工程主体工程包括1条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配套的余热汽轮发电机组和1条150t/d厨余垃圾处理线,同时考虑为今后四期扩建(再增加500t/d生活垃圾+15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预留用地及部分公用设施。本期工程实施后,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全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500t/d,并具备150t/d的厨余垃圾协同处置能力。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烟气,以及垃圾收运、厨余垃圾和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式(旋转喷雾)脱酸吸收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GGH+湿法脱酸”的组合式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1座80米高烟囱有组织排放;正常工况下厂内主要恶臭产生单元收集的废气引入垃圾坑作为补风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等非正常工况时将收集的恶臭气体引至应急除臭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对飞灰稳定化暂存区域采用抽风方式负压收集含氨废气,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喷淋塔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飞灰贮仓、活性炭仓、以及消石灰仓顶部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在采取上述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最大程度减少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设1座350t/d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高效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超滤+化学软化TUF+RO+DTRO”处理工艺,本厂区生活污水、化水系统反洗水、渗滤液站冷却塔排水以及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耿车污水处理厂,其余废水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厂内回用。
(3)噪声:本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对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使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至小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处理得到的粗油脂(毛油)外售工业油脂生产企业,其余一般固废运至厂内焚烧炉焚烧。
名称 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索引号 */2023-00539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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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并拟批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宿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
Email:*@*26.com;
通讯地址: (略) 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宿城经济开发区西区,东至规划经三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复旦路(现有厂区西侧约500米地块) 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 1、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2、编制主持人:李猛
宿迁生活垃圾三期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环评 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000吨/日,作为宿迁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服务范围内现状和规划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均已超过设计处理规模,处理能力已饱和。为此,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拟实施“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协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由于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已不具备扩建条件,该项目拟在现有厂区西侧约500米处新增约93亩土地异地扩建1个厂区。本期工程主体工程包括1条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及配套的余热汽轮发电机组和1条150t/d厨余垃圾处理线,同时考虑为今后四期扩建(再增加500t/d生活垃圾+150t/d厨余垃圾处理能力)预留用地及部分公用设施。本期工程实施后,光大环保能源(宿迁)有限公司全厂生活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500t/d,并具备150t/d的厨余垃圾协同处置能力。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烟气,以及垃圾收运、厨余垃圾和渗滤液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式(旋转喷雾)脱酸吸收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GGH+湿法脱酸”的组合式净化工艺处理后通过1座80米高烟囱有组织排放;正常工况下厂内主要恶臭产生单元收集的废气引入垃圾坑作为补风引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停炉等非正常工况时将收集的恶臭气体引至应急除臭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对飞灰稳定化暂存区域采用抽风方式负压收集含氨废气,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喷淋塔净化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飞灰贮仓、活性炭仓、以及消石灰仓顶部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在采取上述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可最大程度减少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设1座350t/d的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高效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超滤+化学软化TUF+RO+DTRO”处理工艺,本厂区生活污水、化水系统反洗水、渗滤液站冷却塔排水以及部分循环冷却塔排水接管耿车污水处理厂,其余废水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厂内回用。
(3)噪声:本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对高噪音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使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至小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处理得到的粗油脂(毛油)外售工业油脂生产企业,其余一般固废运至厂内焚烧炉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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