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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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2023-07-27 10:10 来源: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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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文本能按照国家环评技术导则内容进行编制,重点突出,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该评价可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代码:【2017-*-82-01-*】):项目属于扩建性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坡脑屯东侧(盘阳中学内),总占地面积*.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29.11平方米,其中保留既有建筑5123.0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2906.07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面积约为19150平方米。学校保留原盘阳中学的4栋校园建筑(5#扩建学生食堂、6#教师公寓楼、7#教师宿舍楼、2#教学楼),拆除1栋现有男生宿舍楼、1栋现有女生宿舍楼、1栋现有综合楼、1栋现有科技楼,并新建1#教学楼、3#教学楼、4#综合楼、8#男学生宿舍楼、9#女学生宿舍。学校计划设置班数为60班,每班人数50人。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月6日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中的巴马瑶族自治县相关数据,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及臭氧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特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1小时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中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盘阳河,盘阳河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环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报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以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该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施工期

1.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清洁路面等手段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东南面的农地施肥,禁止在巴马瑶族自治县盘阳河练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施肥。

3.施工期期间,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安排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至14:3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作业,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2m高的围挡,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要求。

4.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

(二)运营期

1.实验室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20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学校每天安排清洁工对公厕定期冲洗,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该项目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设置合理可行。

(略) 政污水管网未铺设到本区域时,学校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已另行填报登记表),采用NLB景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400m3/d,将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后排入项目东面盘阳河。要求污水处理站与学校同步投入使用。 (略) 政污水管网铺设到本区域,实验室除实验头遍清洗废水、废试剂外的

废水中和处理后后排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巴马盘阳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对社会噪声加强管理,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备用发电机配消声器、风机安装弯头消声)、减振处理等。

4.生活垃圾和生物实验室植物残枝一块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渣、废油脂集中存放,与厨余垃圾一同由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头遍清洗废水、废试剂等实验室废弃物均为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五、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定期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交工程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六、建设单位应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 (略) 巴马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间,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则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6日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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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2023-07-27 10:10 来源: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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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第二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巴马镇盘阳初级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文本能按照国家环评技术导则内容进行编制,重点突出,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该评价可作为项目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代码:【2017-*-82-01-*】):项目属于扩建性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坡脑屯东侧(盘阳中学内),总占地面积*.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29.11平方米,其中保留既有建筑5123.0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2906.07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面积约为19150平方米。学校保留原盘阳中学的4栋校园建筑(5#扩建学生食堂、6#教师公寓楼、7#教师宿舍楼、2#教学楼),拆除1栋现有男生宿舍楼、1栋现有女生宿舍楼、1栋现有综合楼、1栋现有科技楼,并新建1#教学楼、3#教学楼、4#综合楼、8#男学生宿舍楼、9#女学生宿舍。学校计划设置班数为60班,每班人数50人。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月6日发布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 (略) 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3〕13号)中的巴马瑶族自治县相关数据,河池巴马瑶族自治县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及臭氧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本次环评补充监测结果可知,特征污染物硫酸雾、氯化氢1小时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中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环评引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最近地表水体为盘阳河,盘阳河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环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同意你单位按报告表中报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以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该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施工期

1.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清洁路面等手段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于项目东南面的农地施肥,禁止在巴马瑶族自治县盘阳河练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施肥。

3.施工期期间,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安排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在中午(北京时间12:00至14:30)和夜间(北京时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作业,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在施工区域四周设置2m高的围挡,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要求。

4.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

(二)运营期

1.实验室无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20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学校每天安排清洁工对公厕定期冲洗,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最大限度的减小恶臭污染物的产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该项目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设置合理可行。

(略) 政污水管网未铺设到本区域时,学校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已另行填报登记表),采用NLB景观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400m3/d,将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后排入项目东面盘阳河。要求污水处理站与学校同步投入使用。 (略) 政污水管网铺设到本区域,实验室除实验头遍清洗废水、废试剂外的

废水中和处理后后排入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巴马盘阳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对社会噪声加强管理,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备用发电机配消声器、风机安装弯头消声)、减振处理等。

4.生活垃圾和生物实验室植物残枝一块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油渣、废油脂集中存放,与厨余垃圾一同由当地有关部门指定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头遍清洗废水、废试剂等实验室废弃物均为危险废物,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五、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将环保投资纳入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制定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并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文件中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定期向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交工程监理报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六、建设单位应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 (略) 巴马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备案,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依据。试运行期间,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通过验收的,则停止运行整顿。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则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6日









(略) 巴马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3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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