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铜陵盛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项铺镇白石村 | ||
建设单位: | 铜陵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枞阳县项铺镇白石村,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条破碎生产线、1条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线和1条雨污排水管道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45万米雨污排水管道及1000万平方米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4-*-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外运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厂区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在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各产尘点安装雾化喷淋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采用湿法作业,车间密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料通过密闭罐车运输,输送工序使用罐车自带的全封闭吹送系统,筒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廊道封闭建设,并在皮带廊进出口端及各转运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物料堆放仓库封闭,并在仓库及装卸区域设置雾化喷淋装置。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开挖土方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和混凝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及隔油泥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铜陵 (略) 建筑废料回收加工混凝土预制件和雨污排水管道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枞阳县项铺镇白石村 | ||
建设单位: | 铜陵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枞阳县项铺镇白石村,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条破碎生产线、1条混凝土预制件生产线和1条雨污排水管道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能达到年产45万米雨污排水管道及1000万平方米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能力。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04-*-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外运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厂区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在上料、破碎、筛分工序各产尘点安装雾化喷淋装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采用湿法作业,车间密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料通过密闭罐车运输,输送工序使用罐车自带的全封闭吹送系统,筒仓呼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廊道封闭建设,并在皮带廊进出口端及各转运点设置雾化喷淋装置;物料堆放仓库封闭,并在仓库及装卸区域设置雾化喷淋装置。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开挖土方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和混凝土边角料集中收集,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及隔油泥暂存于按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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