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聊城科顺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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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聊城科顺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 (略) 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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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资建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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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昌环审[2023]38号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附件1东昌环审〔2023〕38号-山东 (略) 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的批复.pdf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 (略) 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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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扩建年产起重轮1400吨,起重游轮700吨,手链轮16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昌环审[2023]38号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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