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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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 (略) (略) 承担“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388号),现对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回车岭村,用地面积约109.34亩,总建筑面积约 33820.36 平方米。

建设内容:总投资约*万元。项目总规模1500t/d。一期建设2×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25MW发电机,预留二期发电机扩建场地。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主厂房(含卸料平台、垃圾坑、焚烧间及烟气间、汽机间、集控楼、主变及配电室、除盐水站、空气压缩站)、烟囱、坡道、综合水泵房及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及油泵房、氨水罐区、飞灰暂存间、围墙等;同时包含厂区场平工程,边坡治理,进场道路、发电上网线路、生产用水取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综合楼、食堂等建设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规模(人)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环境空气

横涧村

~330户,1319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WN

~2030

磐龙居酒店

/

ES

~303

三矿村

~208户,704人

WN

~1500

回车岭村

~525户,1845人

EN

~2900

长岗村

~466户,1535人

EN

~2200

吴山村

~712户,2380人

WN

~6580

和平村

~357户,1171人

WN

~5690

红山村

~555户,1816人

WN

~5890

韦山村

~357户,1171人

WN

~4385

沙埠村

~249户,901人

WN

~4750

庄里村

~670户,2554人

EN

~6200

新港村

~1010户,3492人

EN

~4760

毛家店村

~445户,1462人

EN

~4555

马家边村

~386户,1248人

EN

~3110

吴村

~496户,1782人

E

~4170

石罙碛村(琛碛村

~386户,1290人

ES

~2700

方家庄村

~189户,639人

ES

~5450

周坞山村

~512户,1566人

ES

~6350

旧荷村

~466户,1535人

EN

~6750

涨子坞

~13户,40人

WS

~4130

(略) 级森林公园

/

WS

~3200

干溪桥村

~193户,692人

WS

~6360

殷家塘

~42户,126人

WS

~5350

大路口

~49户,147人

WS

~5800

外高家坞

~49户,147人

WS

~5860

里高家坞

~63户,189人

WS

~5500

地表水

受纳水体

序号

受纳水体名称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24h内流经范围/km

1

青山港

Ⅲ类

/

附近水体

2

西苕溪

Ⅲ类

/

地下水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目前也无开发利用计划,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目标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基本农田、农作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浓度贡献较小,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和标准要求。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地面及料坑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TUF+RO反渗透膜+DTRO”的处理工艺,使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20t/d,可满足本项目废水量处理量。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脱酸废水经过换热冷却后,与渗滤液处理系统的RO浓水协同处理,采用“DTRO”进一步减量处理,减量后的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除盐水制备系统浓水和锅炉排污水收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回用于卸料大厅冲洗、坡道冲洗等;循环冷却塔排污水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尾水进入长兴 (略) , (略) 处理工程设计规模1万吨/天,目前已建成一期工程0.5万吨/天,投入运营。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为263t/d,且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本项目水量不会对长兴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冲击负荷影响,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且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分析,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导致土壤环境污染,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不明显,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防治措施

处理效果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

卸料大厅恶臭

密闭结构,垃圾池及卸料大厅保持微负压状态,焚烧炉运行时由引风机通过风管送至焚烧炉内辅助燃烧;焚烧炉停运时送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屋顶排放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垃圾池恶臭

焚烧烟气

经“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式除尘器+烟气换热器(GGH)+湿法脱酸+烟气换热器(GGH)+蒸汽加热器(SGH)+低温SCR ”工艺处理后,由120m高烟囱排放

储仓粉尘

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渗滤液处理站恶臭

负压收集焚烧炉运行时抽送至焚烧炉内燃烧;焚烧炉停运时送主厂房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屋顶排放

交通源尾气

无组织排放

2

水污染防治

废水收集

工艺及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垃圾渗滤液

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TUF+RO反渗透膜+DTRO”的处理工艺,使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20t/d。

废水回用不外排

卸料平台、地面及料坑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

脱酸废水

采用“DTRO”进一步减量处理,减量后的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

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水

锅炉排污水

经降温池混合冷却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

除盐水设备浓水

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

经收集后回用于卸料大厅冲洗水等

循环冷却塔排污水

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3

噪声防治

隔声、消声、减振。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生扰民现象。

4

固废防治

一般固废

(略) 回收利用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

地下水及土壤

(1)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选址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的总量按照比例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削减平衡,污染物的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表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建设单位网站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相关影响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571- *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 (略) (略) 承担“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略) 人民政府令388号),现对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回车岭村,用地面积约109.34亩,总建筑面积约 33820.36 平方米。

建设内容:总投资约*万元。项目总规模1500t/d。一期建设2×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25MW发电机,预留二期发电机扩建场地。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主厂房(含卸料平台、垃圾坑、焚烧间及烟气间、汽机间、集控楼、主变及配电室、除盐水站、空气压缩站)、烟囱、坡道、综合水泵房及机械通风冷却塔、渗滤液处理站、油罐及油泵房、氨水罐区、飞灰暂存间、围墙等;同时包含厂区场平工程,边坡治理,进场道路、发电上网线路、生产用水取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综合楼、食堂等建设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规模(人)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环境空气

横涧村

~330户,1319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

WN

~2030

磐龙居酒店

/

ES

~303

三矿村

~208户,704人

WN

~1500

回车岭村

~525户,1845人

EN

~2900

长岗村

~466户,1535人

EN

~2200

吴山村

~712户,2380人

WN

~6580

和平村

~357户,1171人

WN

~5690

红山村

~555户,1816人

WN

~5890

韦山村

~357户,1171人

WN

~4385

沙埠村

~249户,901人

WN

~4750

庄里村

~670户,2554人

EN

~6200

新港村

~1010户,3492人

EN

~4760

毛家店村

~445户,1462人

EN

~4555

马家边村

~386户,1248人

EN

~3110

吴村

~496户,1782人

E

~4170

石罙碛村(琛碛村

~386户,1290人

ES

~2700

方家庄村

~189户,639人

ES

~5450

周坞山村

~512户,1566人

ES

~6350

旧荷村

~466户,1535人

EN

~6750

涨子坞

~13户,40人

WS

~4130

(略) 级森林公园

/

WS

~3200

干溪桥村

~193户,692人

WS

~6360

殷家塘

~42户,126人

WS

~5350

大路口

~49户,147人

WS

~5800

外高家坞

~49户,147人

WS

~5860

里高家坞

~63户,189人

WS

~5500

地表水

受纳水体

序号

受纳水体名称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24h内流经范围/km

1

青山港

Ⅲ类

/

附近水体

2

西苕溪

Ⅲ类

/

地下水

该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目前也无开发利用计划,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目标

生态环境

评价范围内基本农田、农作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浓度贡献较小,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显著影响,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和标准要求。且根据分析,项目实施后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地面及料坑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TUF+RO反渗透膜+DTRO”的处理工艺,使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20t/d,可满足本项目废水量处理量。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脱酸废水经过换热冷却后,与渗滤液处理系统的RO浓水协同处理,采用“DTRO”进一步减量处理,减量后的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除盐水制备系统浓水和锅炉排污水收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回用于卸料大厅冲洗、坡道冲洗等;循环冷却塔排污水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尾水进入长兴 (略) , (略) 处理工程设计规模1万吨/天,目前已建成一期工程0.5万吨/天,投入运营。本项目实施后废水排放量为263t/d,且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因此本项目水量不会对长兴 (略)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冲击负荷影响,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且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

在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均能规范化暂存和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分析,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导致土壤环境污染,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不明显,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清单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防治措施

处理效果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

卸料大厅恶臭

密闭结构,垃圾池及卸料大厅保持微负压状态,焚烧炉运行时由引风机通过风管送至焚烧炉内辅助燃烧;焚烧炉停运时送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屋顶排放

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垃圾池恶臭

焚烧烟气

经“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消石灰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式除尘器+烟气换热器(GGH)+湿法脱酸+烟气换热器(GGH)+蒸汽加热器(SGH)+低温SCR ”工艺处理后,由120m高烟囱排放

储仓粉尘

仓顶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渗滤液处理站恶臭

负压收集焚烧炉运行时抽送至焚烧炉内燃烧;焚烧炉停运时送主厂房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屋顶排放

交通源尾气

无组织排放

2

水污染防治

废水收集

工艺及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垃圾渗滤液

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TUF+RO反渗透膜+DTRO”的处理工艺,使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作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320t/d。

废水回用不外排

卸料平台、地面及料坑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

脱酸废水

采用“DTRO”进一步减量处理,减量后的浓水用于石灰浆制备

渗滤液处理系统浓水

锅炉排污水

经降温池混合冷却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

除盐水设备浓水

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

经收集后回用于卸料大厅冲洗水等

循环冷却塔排污水

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3

噪声防治

隔声、消声、减振。

场界噪声达标,不发生扰民现象。

4

固废防治

一般固废

(略) 回收利用

不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

地下水及土壤

(1)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进污水站;

(2)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3)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4)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选址符合《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新增的总量按照比例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削减平衡,污染物的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符合公众参与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预防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成运营后能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表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建设单位网站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行政村的村(居)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相关影响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18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黄姑山路9号6-7层

联系人:阮工 联系电话:0571- *

3、环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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