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实施周口市淮阳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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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 (略) 淮阳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我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加快我区牛羊产业发展,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4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包括新建或升级改造牛羊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防疫等基础设施;购置与牛羊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详见附件1)。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要支持新建肉牛、肉羊畜位建设,优先保障新建畜位建设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头肉牛畜位不低于4平方米(不含运动场和过道,下同),奶牛不低于6平方米,每只羊栏位不低于1平方米。拟升级改造养殖场区面积:指项目实施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总面积,包适养殖圈舍、草料棚、青贮池等。拟购置养殖场区设施装备数量:包括体刷、风机、撒料车、清粪车、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打捆机等。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2.补助标准:新建肉牛畜位、奶牛畜位补助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执行。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 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肉牛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奶牛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只羊栏位根据肉牛每个畜位补贴标准的四分之一换算,新建羊栏位1000个以上,每只羊栏位不高于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建设购置情况, (略) 场价格实际(发票)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
1.县(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
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3.2023年有牛羊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4、畜禽养殖备案及动物防疫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报资料
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
2.县(区)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
3.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原件复印件;
4.合法用地手续复印件;
5.项目建设方案;
6.提供环评登记表或环评批复复印件;
7.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3年8月4日至8月11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淮阳区农业农村局二楼208室。
联系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淮阳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doc
(略) 淮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关于申 (略) 淮阳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我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加快我区牛羊产业发展,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4号)、《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包括新建或升级改造牛羊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防疫等基础设施;购置与牛羊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详见附件1)。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主要支持新建肉牛、肉羊畜位建设,优先保障新建畜位建设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头肉牛畜位不低于4平方米(不含运动场和过道,下同),奶牛不低于6平方米,每只羊栏位不低于1平方米。拟升级改造养殖场区面积:指项目实施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总面积,包适养殖圈舍、草料棚、青贮池等。拟购置养殖场区设施装备数量:包括体刷、风机、撒料车、清粪车、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打捆机等。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
2.补助标准:新建肉牛畜位、奶牛畜位补助标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执行。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 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肉牛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奶牛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只羊栏位根据肉牛每个畜位补贴标准的四分之一换算,新建羊栏位1000个以上,每只羊栏位不高于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建设购置情况, (略) 场价格实际(发票)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
1.县(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
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3.2023年有牛羊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4、畜禽养殖备案及动物防疫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报资料
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
2.县(区)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
3.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原件复印件;
4.合法用地手续复印件;
5.项目建设方案;
6.提供环评登记表或环评批复复印件;
7.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3年8月4日至8月11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淮阳区农业农村局二楼208室。
联系人:张大鹏 联系电话:*
附件1: (略) 淮阳区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doc
(略) 淮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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