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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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犹县交通运输局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

位于上犹县梅水乡、营前镇和崇义县杰坝乡境内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赣州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上犹县梅水乡、营前镇和崇义县杰坝乡境内,起点于上犹县梅水乡窑下,桩号K29+761,跨阳明湖后,经龙坑子、到达终点李坑子(杰坝乡中洞村李坑子组)桩号K33+565.875,进入崇义县境内,起、终 (略) 道S548线分别相接;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全长3.805k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基宽10m,设计速度40km/h;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通信、照明(不含路灯)、绿化、电力等工程;建设特大桥681m/1座、大桥158m/1座、涵洞8道,设置2处弃土场,新建4段施工便道;工程总占地13.21hm2(永久10.45 hm2,临时2.76 hm2)。

工程是《 (略) 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道网规划(2013~2030年)》公路建设项目之一,是上犹和崇义旅游产业带的重要依托,串联沿线景区景点,改善景点出行条件,优化区域旅游环境,促进休闲旅游服务业发展。

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55.9027万m3,填方总量42.738万m3,土石方经平衡调配后无借土,产生废土方4.0763万m3,废石方9.0884万m3。项目总投资24861万元,环保投资43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76%。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植被和*生动物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区域无珍稀濒危的重点保护动植物,通过避免、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减少生境破坏对动植物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利用“减少土地占用、土地恢复补偿、复垦与表土收集、农田水利设施保护” 等措施,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红线内,切实落实土地保护;弃土场坡脚设置浆砌石挡土墙,按照自下而上、分级分阶方式排土;弃土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造林种草,坡面复绿,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弃土场生态植被恢复;施工准备期开辟专门堆置剥离表土的场所,堆置的表土施工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将表土均匀平铺(大于30cm)在使用后的临时占地内进行植被绿化,恢复土壤原有生态功能。

运营期道路绿化与景观方面,按公路绿化工程设计要求,完善各项绿化工程,科学合理实行草、灌 木、乔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达到保护路基、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及路面径流污染地表水的目的;加强运营期生态监测,监测生境、植被及生态系统变化,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及报告制度;通过全时空生态、水、大气、声、固废等方面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落实上犹县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责任,使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天施工;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砂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材料堆放应进行覆盖防护;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赁居民住宅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作农肥;施工机械修理场设置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对机械冲洗及维修油污水收集处理,回用于施工,严禁泥沙、施工机械冲洗水进入河流;设置路侧排水沟、涵洞、急流槽互相连通,避免路面雨水直排农田、河流;桥梁水下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施工工艺;营运期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清洁路面卫生、清理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李坑子特大桥施工场不得设置施工生活区、临时工程(下游21km处有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独立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管收集路面径流,引入河道两侧雨水收集池(兼有沉淀隔油作用和危险品车辆事故时暂存泄漏危化品的应急事故池作用);加强交通管理,控制车速,严禁交通事故引发的水域污染。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便道应避让居民点(距离大于150m),储料场应远离居民和学校(下风向300m外)布置于空旷位置;物料堆放和散料运输加盖蓬布,易洒落料在装卸、运输、转运、暂存和使用中,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利用现有道路应做好路线选择、车速控制;配足洒水车,对施工场、沿途居民点路段、施工便道定时洒水,干旱大风天气增加频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集中快速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后应采取遮盖、植树、种草等防护措施,及时恢复生态功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行,严禁跑冒滴漏;油类储藏须采取封闭、防水、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沾染油污的棉纱抹布等废物不得随便丢弃;施工扬尘、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吸附尾气的乔灌草等植物,车辆运输散装物料需加盖篷布;对上路机动车尾气进行达标检查,超排车辆不准上路;加强路段环境监测,提升上路车辆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汽车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机械在同一工场和时间使用;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管监控,四周设置围栏,落实封闭化、围挡标准化,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沿线敏感目标;振动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或安置于房间内,并设隔音板或隔音罩等降噪设施;22~6时时段停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采取消减噪声措施;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经过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施工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施工机械,或穿插操作高、低噪声机械;运营期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利用布局,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加强路面维护保养和绿化建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公路红线外50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公路红线外50m范围以外评价范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施工机械运行和维修产生的废油等。施工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处理场处理;淤泥和钻渣晾晒干燥后运至弃土场;废油用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储存于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车辆人员生活垃圾,属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桥梁发生交通事故,危化品泄露进入污染地表水体;桥梁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合适位置加装防落网,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实施危险品运输过程的全程监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下两侧分别设置1个(共2个)容积90m3事故池。

(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声环境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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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犹县交通运输局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S548上犹窑下至树木园公路新建工程

位于上犹县梅水乡、营前镇和崇义县杰坝乡境内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赣州 (略)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上犹县梅水乡、营前镇和崇义县杰坝乡境内,起点于上犹县梅水乡窑下,桩号K29+761,跨阳明湖后,经龙坑子、到达终点李坑子(杰坝乡中洞村李坑子组)桩号K33+565.875,进入崇义县境内,起、终 (略) 道S548线分别相接;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全长3.805k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基宽10m,设计速度40km/h;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通信、照明(不含路灯)、绿化、电力等工程;建设特大桥681m/1座、大桥158m/1座、涵洞8道,设置2处弃土场,新建4段施工便道;工程总占地13.21hm2(永久10.45 hm2,临时2.76 hm2)。

工程是《 (略) 大上崇幸福产业示范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略) 道网规划(2013~2030年)》公路建设项目之一,是上犹和崇义旅游产业带的重要依托,串联沿线景区景点,改善景点出行条件,优化区域旅游环境,促进休闲旅游服务业发展。

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55.9027万m3,填方总量42.738万m3,土石方经平衡调配后无借土,产生废土方4.0763万m3,废石方9.0884万m3。项目总投资24861万元,环保投资43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76%。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植被和*生动物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区域无珍稀濒危的重点保护动植物,通过避免、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减少生境破坏对动植物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乱砍滥伐;利用“减少土地占用、土地恢复补偿、复垦与表土收集、农田水利设施保护” 等措施,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红线内,切实落实土地保护;弃土场坡脚设置浆砌石挡土墙,按照自下而上、分级分阶方式排土;弃土结束后,对弃土场进行造林种草,坡面复绿,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弃土场生态植被恢复;施工准备期开辟专门堆置剥离表土的场所,堆置的表土施工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将表土均匀平铺(大于30cm)在使用后的临时占地内进行植被绿化,恢复土壤原有生态功能。

运营期道路绿化与景观方面,按公路绿化工程设计要求,完善各项绿化工程,科学合理实行草、灌 木、乔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格局,达到保护路基、增加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及路面径流污染地表水的目的;加强运营期生态监测,监测生境、植被及生态系统变化,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管理职责,建立管理及报告制度;通过全时空生态、水、大气、声、固废等方面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落实上犹县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责任,使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天施工;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砂池,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材料堆放应进行覆盖防护;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租赁居民住宅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作农肥;施工机械修理场设置隔油池及油水分离器,对机械冲洗及维修油污水收集处理,回用于施工,严禁泥沙、施工机械冲洗水进入河流;设置路侧排水沟、涵洞、急流槽互相连通,避免路面雨水直排农田、河流;桥梁水下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施工工艺;营运期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清洁路面卫生、清理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李坑子特大桥施工场不得设置施工生活区、临时工程(下游21km处有饮用水源取水口),设置独立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采用专管收集路面径流,引入河道两侧雨水收集池(兼有沉淀隔油作用和危险品车辆事故时暂存泄漏危化品的应急事故池作用);加强交通管理,控制车速,严禁交通事故引发的水域污染。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便道应避让居民点(距离大于150m),储料场应远离居民和学校(下风向300m外)布置于空旷位置;物料堆放和散料运输加盖蓬布,易洒落料在装卸、运输、转运、暂存和使用中,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利用现有道路应做好路线选择、车速控制;配足洒水车,对施工场、沿途居民点路段、施工便道定时洒水,干旱大风天气增加频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集中快速施工;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使用后应采取遮盖、植树、种草等防护措施,及时恢复生态功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行,严禁跑冒滴漏;油类储藏须采取封闭、防水、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沾染油污的棉纱抹布等废物不得随便丢弃;施工扬尘、沥青烟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栽种可吸收吸附尾气的乔灌草等植物,车辆运输散装物料需加盖篷布;对上路机动车尾气进行达标检查,超排车辆不准上路;加强路段环境监测,提升上路车辆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广新能源车辆;汽车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多台高噪机械在同一工场和时间使用;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监管监控,四周设置围栏,落实封闭化、围挡标准化,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沿线敏感目标;振动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或安置于房间内,并设隔音板或隔音罩等降噪设施;22~6时时段停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采取消减噪声措施;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经过敏感目标路段禁止鸣笛;施工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施工机械,或穿插操作高、低噪声机械;运营期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土地利用布局,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加强路面维护保养和绿化建设;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公路红线外50m范围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公路红线外50m范围以外评价范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桥梁基础钻孔灌注桩产生的淤泥和钻渣,施工机械运行和维修产生的废油等。施工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处理场处理;淤泥和钻渣晾晒干燥后运至弃土场;废油用专门的收集桶收集后,储存于临时危险废物暂存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车辆人员生活垃圾,属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桥梁发生交通事故,危化品泄露进入污染地表水体;桥梁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合适位置加装防落网,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实施危险品运输过程的全程监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下两侧分别设置1个(共2个)容积90m3事故池。

(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声环境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项目噪声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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