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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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90万吨*烷脱氢项目变更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90万吨*烷脱氢项目变更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略)

项目变更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内),本次变更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不变,主要变更内容:调整总平布局,调整附属储罐,调整余热锅炉部分工艺参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项目施工车辆、施工机械高峰时清洗废水3t/d,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等,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达300~800mg/L,需通过设置固定的冲洗点,将废水收集后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建筑保养、设备车辆清洗等,全部蒸发、下渗损耗,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来自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以及施工车辆离行驶的动力扬尘。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固废:工程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包括废包装物、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等,此外,施工过程还将产生少量废弃的废油漆桶、废油漆等。建筑垃圾等施工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施工条件及施工管理水平密切相关,难以定量估算。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场区应设置专用的暂存场分类收集,并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堆置,严格禁止随意丢弃。工程施工固体废物中的废弃包装材料中的废弃纸张和包装袋也可回收后再利用;废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丢弃,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收集金属类废弃物,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油漆或其他装修材料的容器由于其中含有残留的化学物质,则应暂存后由销售厂家负责统一回收;施工机修过程若产生含油废弃零部件属于危险废物,应纳入危废处理范畴,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部门外运、回收、处置。施工场所的布置应考虑施工固体废物的暂存需求,布局设置专用的容器或场地用于分类收集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避免随意堆存,一则可以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和景观环境;二则可以避免固废中物料泄漏进入水体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以及蚊蝇滋生影响工程区的环境卫生。

噪声:本项目土建已基本完成,不再使用土建机械设备,但仍需要使用吊车等高噪声机械设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期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见表7.1.1。

运营期

废气:进料加热炉采用低NOx燃烧器燃烧后,尾气通过61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空气加热炉-余热锅炉采用“低NOx燃烧器燃烧+SCR脱硝装置+NMHC催化氧化床”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7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及事故废气配套建设地面火炬系统。各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范措施,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减少VOCs泄漏排放,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项目为烟气量、氮氧化物和非*烷总烃。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90万吨*烷脱氢项目变更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90万吨*烷脱氢项目变更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略)

项目变更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临港产业区(现有厂区内),本次变更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不变,主要变更内容:调整总平布局,调整附属储罐,调整余热锅炉部分工艺参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项目施工车辆、施工机械高峰时清洗废水3t/d,主要含有砂土,悬浮物等,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达300~800mg/L,需通过设置固定的冲洗点,将废水收集后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建筑保养、设备车辆清洗等,全部蒸发、下渗损耗,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来自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以及施工车辆离行驶的动力扬尘。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固废:工程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包括废包装物、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等,此外,施工过程还将产生少量废弃的废油漆桶、废油漆等。建筑垃圾等施工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施工条件及施工管理水平密切相关,难以定量估算。针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场区应设置专用的暂存场分类收集,并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堆置,严格禁止随意丢弃。工程施工固体废物中的废弃包装材料中的废弃纸张和包装袋也可回收后再利用;废边角料、焊头等金属类废弃物,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丢弃,每个焊接作业点配备铁桶或纸箱,收集金属类废弃物,施工结束后集中回收处置;油漆或其他装修材料的容器由于其中含有残留的化学物质,则应暂存后由销售厂家负责统一回收;施工机修过程若产生含油废弃零部件属于危险废物,应纳入危废处理范畴,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部门外运、回收、处置。施工场所的布置应考虑施工固体废物的暂存需求,布局设置专用的容器或场地用于分类收集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避免随意堆存,一则可以保证施工场地的整洁和景观环境;二则可以避免固废中物料泄漏进入水体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以及蚊蝇滋生影响工程区的环境卫生。

噪声:本项目土建已基本完成,不再使用土建机械设备,但仍需要使用吊车等高噪声机械设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施工期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见表7.1.1。

运营期

废气:进料加热炉采用低NOx燃烧器燃烧后,尾气通过61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空气加热炉-余热锅炉采用“低NOx燃烧器燃烧+SCR脱硝装置+NMHC催化氧化床”处理达标后,尾气通过7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及事故废气配套建设地面火炬系统。各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范措施,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减少VOCs泄漏排放,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项目为烟气量、氮氧化物和非*烷总烃。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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