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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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时间:2023-08-02 访问量:2

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29日,宁夏深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深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盐池县工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4′35.06″、东经107°27′41.07″。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套天然气液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由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8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盐环林发[2018]333号《关于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78606万元,环保投资为39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要为一套原料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m3/d天然气液化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锅炉房燃料燃烧烟气。

其中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由BOG回收系统处理后,一部分闪蒸气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剩余闪蒸气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处理;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全部回收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经32m高空直接排放;锅炉燃料燃烧烟气经13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脱水单元再生冷却器冷凝水在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罐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胺系统补水,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后期原料气检测不含有水分,则在分子筛吸附、再生单元不产生该冷凝水;软化水装置排水作为道路、硬化广场洒水及绿化灌溉用水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各种泵机、风机以及压缩机组等。通过基础减震、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壁采取隔音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酸性气体脱除单元的废MDEA溶液、脱汞单元废脱汞剂、低温重烃分离系统及脱水单元冷凝水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待《天然气处理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中危废暂存间建成后,一二期工程危废放置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一期危废暂存间停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水塔废分子筛、脱盐水系统/软水系统废树脂、空压系统废滤料、PSA变压吸附装置废吸附剂等在更换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原料气过滤杂质同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再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它环保设施

(1)项目LPG罐区设置围堰,规格为24m*9.5m*0.5m,总容积为114m3;

(2)项目新建1座1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100m3事故水池;

(3)项目在厂区东南侧新建有1口地下水观测井。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经验收监测:1、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3mg/m3、5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6.6mg/m3、<3mg/m3、7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0.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连续两天的监测中,昼间*大值为54dB(A),夜间*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

(三)废水

经验收监测:对项目废水总排口连续两天监测中:pH值为7.4-8.1,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5mg/l、氨氮40.6mg/l、悬浮物20mg/l、动植物油9.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9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mg/l、溶解性总固体86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 对厂区内1口地下水监测井连续两天监测中,除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外,其余监测因子耗氧量、硫酸盐、氨氮、pH、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总硬度、铁、锰、汞、砷、铅、镉、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对照《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基本无变化。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各项大气污染物均低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监测结果与环评现状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六、环境管理

宁夏深 (略) 排污许可证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本项目排污口已于2022年11月16日变更,本项目排污口已纳入排污许可证。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本次验收的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号。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

七、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外排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议

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宁夏深 (略)

2023年7月29日

验收报告深燃众源二期(1).pdf


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29日,宁夏深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深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盐池县工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4′35.06″、东经107°27′41.07″。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套天然气液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由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8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盐环林发[2018]333号《关于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78606万元,环保投资为39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要为一套原料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m3/d天然气液化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锅炉房燃料燃烧烟气。

其中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由BOG回收系统处理后,一部分闪蒸气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剩余闪蒸气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处理;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全部回收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经32m高空直接排放;锅炉燃料燃烧烟气经13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脱水单元再生冷却器冷凝水在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罐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胺系统补水,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后期原料气检测不含有水分,则在分子筛吸附、再生单元不产生该冷凝水;软化水装置排水作为道路、硬化广场洒水及绿化灌溉用水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各种泵机、风机以及压缩机组等。通过基础减震、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壁采取隔音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酸性气体脱除单元的废MDEA溶液、脱汞单元废脱汞剂、低温重烃分离系统及脱水单元冷凝水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待《天然气处理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中危废暂存间建成后,一二期工程危废放置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一期危废暂存间停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水塔废分子筛、脱盐水系统/软水系统废树脂、空压系统废滤料、PSA变压吸附装置废吸附剂等在更换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原料气过滤杂质同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再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它环保设施

(1)项目LPG罐区设置围堰,规格为24m*9.5m*0.5m,总容积为114m3;

(2)项目新建1座1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100m3事故水池;

(3)项目在厂区东南侧新建有1口地下水观测井。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经验收监测:1、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3mg/m3、5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6.6mg/m3、<3mg/m3、7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0.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连续两天的监测中,昼间*大值为54dB(A),夜间*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

(三)废水

经验收监测:对项目废水总排口连续两天监测中:pH值为7.4-8.1,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5mg/l、氨氮40.6mg/l、悬浮物20mg/l、动植物油9.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9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mg/l、溶解性总固体86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 对厂区内1口地下水监测井连续两天监测中,除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外,其余监测因子耗氧量、硫酸盐、氨氮、pH、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总硬度、铁、锰、汞、砷、铅、镉、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对照《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基本无变化。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各项大气污染物均低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监测结果与环评现状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六、环境管理

宁夏深 (略) 排污许可证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本项目排污口已于2022年11月16日变更,本项目排污口已纳入排污许可证。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本次验收的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号。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

七、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外排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议

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宁夏深 (略)

2023年7月29日

验收报告深燃众源二期(1).pdf


宁夏深燃众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
时间:2023-08-02 访问量:2

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29日,宁夏深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深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盐池县工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4′35.06″、东经107°27′41.07″。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套天然气液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由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8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盐环林发[2018]333号《关于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78606万元,环保投资为39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要为一套原料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m3/d天然气液化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锅炉房燃料燃烧烟气。

其中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由BOG回收系统处理后,一部分闪蒸气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剩余闪蒸气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处理;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全部回收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经32m高空直接排放;锅炉燃料燃烧烟气经13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脱水单元再生冷却器冷凝水在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罐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胺系统补水,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后期原料气检测不含有水分,则在分子筛吸附、再生单元不产生该冷凝水;软化水装置排水作为道路、硬化广场洒水及绿化灌溉用水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各种泵机、风机以及压缩机组等。通过基础减震、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壁采取隔音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酸性气体脱除单元的废MDEA溶液、脱汞单元废脱汞剂、低温重烃分离系统及脱水单元冷凝水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待《天然气处理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中危废暂存间建成后,一二期工程危废放置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一期危废暂存间停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水塔废分子筛、脱盐水系统/软水系统废树脂、空压系统废滤料、PSA变压吸附装置废吸附剂等在更换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原料气过滤杂质同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再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它环保设施

(1)项目LPG罐区设置围堰,规格为24m*9.5m*0.5m,总容积为114m3;

(2)项目新建1座1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100m3事故水池;

(3)项目在厂区东南侧新建有1口地下水观测井。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经验收监测:1、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3mg/m3、5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6.6mg/m3、<3mg/m3、7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0.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连续两天的监测中,昼间*大值为54dB(A),夜间*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

(三)废水

经验收监测:对项目废水总排口连续两天监测中:pH值为7.4-8.1,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5mg/l、氨氮40.6mg/l、悬浮物20mg/l、动植物油9.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9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mg/l、溶解性总固体86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 对厂区内1口地下水监测井连续两天监测中,除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外,其余监测因子耗氧量、硫酸盐、氨氮、pH、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总硬度、铁、锰、汞、砷、铅、镉、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对照《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基本无变化。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各项大气污染物均低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监测结果与环评现状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六、环境管理

宁夏深 (略) 排污许可证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本项目排污口已于2022年11月16日变更,本项目排污口已纳入排污许可证。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本次验收的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号。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

七、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外排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议

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宁夏深 (略)

2023年7月29日

验收报告深燃众源二期(1).pdf


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7月29日,宁夏深 (略)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试行)》(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织对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深 (略) )、验收监测单位( (略) (略) )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审查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讨论、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盐池县工 (略) 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4′35.06″、东经107°27′41.07″。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套天然气液化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20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天然气液化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7月由宁夏石油化工环 (略)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8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盐环林发[2018]333号《关于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78606万元,环保投资为395万元,占总投资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要为一套原料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万m3/d天然气液化装置及其配套的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锅炉房燃料燃烧烟气。

其中LNG储罐闪蒸气、装车站闪蒸气、换热器E-401A/B闪蒸气由BOG回收系统处理后,一部分闪蒸气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剩余闪蒸气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处理;胺液闪蒸罐闪蒸出的残余气体、BOG回收系统尾气、混合轻烃储罐区闪蒸气全部回收送导热油炉作为燃料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胺解吸塔塔顶不凝气经32m高空直接排放;锅炉燃料燃烧烟气经13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废水为脱水单元再生冷却器冷凝水在装置区设废水收集罐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水回用于胺系统补水,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后期原料气检测不含有水分,则在分子筛吸附、再生单元不产生该冷凝水;软化水装置排水作为道路、硬化广场洒水及绿化灌溉用水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各种泵机、风机以及压缩机组等。通过基础减震、风机设消声器、厂房墙壁采取隔音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周围的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危险废物:酸性气体脱除单元的废MDEA溶液、脱汞单元废脱汞剂、低温重烃分离系统及脱水单元冷凝水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导热油等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待《天然气处理二氧化碳回收技改项目》中危废暂存间建成后,一二期工程危废放置于新建危废暂存间内,一期危废暂存间停用;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水塔废分子筛、脱盐水系统/软水系统废树脂、空压系统废滤料、PSA变压吸附装置废吸附剂等在更换时均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原料气过滤杂质同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再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其它环保设施

(1)项目LPG罐区设置围堰,规格为24m*9.5m*0.5m,总容积为114m3;

(2)项目新建1座1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1100m3事故水池;

(3)项目在厂区东南侧新建有1口地下水观测井。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经验收监测:1、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2.1mg/m3、<3mg/m3、5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基准排放浓度分别为6.6mg/m3、<3mg/m3、75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0.5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二)噪声

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连续两天的监测中,昼间*大值为54dB(A),夜间*大值为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

(三)废水

经验收监测:对项目废水总排口连续两天监测中:pH值为7.4-8.1,其余监测因子*大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化学需氧量415mg/l、氨氮40.6mg/l、悬浮物20mg/l、动植物油9.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9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0mg/l、溶解性总固体86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

(四)地下水 对厂区内1口地下水监测井连续两天监测中,除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外,其余监测因子耗氧量、硫酸盐、氨氮、pH、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铬(六价)、总大肠菌群、总硬度、铁、锰、汞、砷、铅、镉、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对照《宁夏深 (略) 盐池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基本无变化。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各项大气污染物均低于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监测结果与环评现状监测结果基本一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六、环境管理

宁夏深 (略) 排污许可证已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U。本项目排污口已于2022年11月16日变更,本项目排污口已纳入排污许可证。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本次验收的二期工程)已于2022年11月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C*号。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企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

七、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经验收监测,外排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建议

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组长:

验收组成员:

宁夏深 (略)

2023年7月29日

验收报告深燃众源二期(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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