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武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武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武强县新开西街北、 (略) 西邻行政审批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武强县集中供热58MW锅炉项目(原 (略) 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

武强县府南街南、育才路东侧

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 (略)

本项目位于武强县府南街南、育才路东侧,原中电 (略) 内部。总投资31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58%。项目占地位于允许建设区,建设锅炉房及附属用房2300㎡,安装1台58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配套燃烧系统、烟风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给排水及暖通系统。项目建成后,武强全县的集中供热将达到2台29MW高效煤粉锅炉+1台58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的规模,热负荷达到116MW,可实现最大约250万㎡的供热面积,足以满足武强县的后续供热需求。

施工期 :

本项目在原中电 (略) 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构筑物为钢混结构,土建施工较少,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污染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主要为土方的挖掘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灰、砂、水泥、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施工人员日常洗漱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场区的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需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使用商品混凝土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主要为废建材、撒落的砂石料、废装修材料、设备废弃包装等。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施工中的废渣土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石灰储罐颗粒物、灰塔颗粒物。

①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炉内SNCR+炉外SCR脱硝系统+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最终经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储罐颗粒物:罐顶设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离地面15m;灰塔颗粒物:罐顶设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离地面20m;②无组织排放:原料煤场存放、装卸、皮带输送:进场原煤全部在煤棚中封闭储存,煤棚库顶配喷雾设施,覆盖全部堆存区域,卸车、库内转运时喷淋、皮带密闭输送;氨逃逸(氨储罐):氨水储罐安装氨回收装置,采取密闭管道输送,设自控系统及喷淋装置;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全部水泥硬化,平时注意道路维护,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煤炭散货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汽车在进出场道路及厂区内行驶速度应小于10km/h,运输汽车严禁超载。

(2)废水:①软化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主要为含盐量高的清净下水,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②除渣系统废水:主要为锅炉机械湿法除渣系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灰渣,经沉淀处理后的澄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并对化粪池地面作防渗处理。

本项目采取措施后,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包括各种设备运转的机械性噪声、气体动力性噪声等,以机械性噪声为主的设备有电动机、泵类等;以气体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有风机、锅炉排气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一般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设置隔声罩及隔声门窗等措施,对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消声器、厂房隔声及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

(4)固废:主要为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其中: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运至煤棚内炉渣区暂存,定期外售;脱硫副产物: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清运,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使用时为一次加装固定、每五年更换一次,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每五年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

(5)地下水环境影响:运营过程中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但考虑项目烟煤、炉渣、除尘灰在厂区内煤棚暂存,且存在氨水储罐,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对渣场区域防渗提出要求提出如下防渗措施:

①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②对供热站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对循环水池等辅助设施地面作防渗处理。

③烟气治理区地基采用10cm厚三合土铺底,再用10~15cm厚防渗水泥硬化,氨水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及四壁采用防渗混凝土构筑,并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腐处理。

(6)土壤环境风险: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烟气中外排的Hg大气沉降对评价范围内土壤造成污染影响。选用低汞燃煤,采用优质布袋除尘器,从源头控制;厂区绿化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项烟气治理区地面全部按照重点防渗进行硬化,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

武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武强县新开西街北、 (略) 西邻行政审批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武强县集中供热58MW锅炉项目(原 (略) 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

武强县府南街南、育才路东侧

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 (略)

本项目位于武强县府南街南、育才路东侧,原中电 (略) 内部。总投资31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58%。项目占地位于允许建设区,建设锅炉房及附属用房2300㎡,安装1台58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配套燃烧系统、烟风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给排水及暖通系统。项目建成后,武强全县的集中供热将达到2台29MW高效煤粉锅炉+1台58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的规模,热负荷达到116MW,可实现最大约250万㎡的供热面积,足以满足武强县的后续供热需求。

施工期 :

本项目在原中电 (略) 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构筑物为钢混结构,土建施工较少,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污染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废气:主要为土方的挖掘及现场堆放、建筑材料(灰、砂、水泥、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造成的道路扬尘。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施工人员日常洗漱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场区的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车辆及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期需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使用商品混凝土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及扬尘污染,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主要为废建材、撒落的砂石料、废装修材料、设备废弃包装等。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施工人员居住场所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施工中的废渣土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通过加强管理,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石灰储罐颗粒物、灰塔颗粒物。

①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炉内SNCR+炉外SCR脱硝系统+袋式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最终经1根60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储罐颗粒物:罐顶设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离地面15m;灰塔颗粒物:罐顶设1套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离地面20m;②无组织排放:原料煤场存放、装卸、皮带输送:进场原煤全部在煤棚中封闭储存,煤棚库顶配喷雾设施,覆盖全部堆存区域,卸车、库内转运时喷淋、皮带密闭输送;氨逃逸(氨储罐):氨水储罐安装氨回收装置,采取密闭管道输送,设自控系统及喷淋装置;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全部水泥硬化,平时注意道路维护,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煤炭散货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汽车在进出场道路及厂区内行驶速度应小于10km/h,运输汽车严禁超载。

(2)废水:①软化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主要为含盐量高的清净下水,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②除渣系统废水:主要为锅炉机械湿法除渣系统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灰渣,经沉淀处理后的澄清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并对化粪池地面作防渗处理。

本项目采取措施后,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主要包括各种设备运转的机械性噪声、气体动力性噪声等,以机械性噪声为主的设备有电动机、泵类等;以气体动力性噪声为主的设备有风机、锅炉排气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噪声一般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设置隔声罩及隔声门窗等措施,对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消声器、厂房隔声及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

(4)固废:主要为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其中:锅炉炉渣、锅炉除尘灰运至煤棚内炉渣区暂存,定期外售;脱硫副产物: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清运,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使用时为一次加装固定、每五年更换一次,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每五年更换一次,集中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

(5)地下水环境影响:运营过程中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但考虑项目烟煤、炉渣、除尘灰在厂区内煤棚暂存,且存在氨水储罐,为了防止生产中跑、冒、滴、漏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对渣场区域防渗提出要求提出如下防渗措施:

①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②对供热站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对循环水池等辅助设施地面作防渗处理。

③烟气治理区地基采用10cm厚三合土铺底,再用10~15cm厚防渗水泥硬化,氨水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地面及四壁采用防渗混凝土构筑,并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腐处理。

(6)土壤环境风险: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烟气中外排的Hg大气沉降对评价范围内土壤造成污染影响。选用低汞燃煤,采用优质布袋除尘器,从源头控制;厂区绿化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项烟气治理区地面全部按照重点防渗进行硬化,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