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购买2023年阳西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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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民政局关于向社会购买2023年阳西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需求书

  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群体,为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康复工作,使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及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 (略) 卫生计生委 (略) 残联转发民政部等4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8〕93号)要求,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我局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阳西县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阳西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服务对象和实施时间

  (一)服务对象: (略) 阳西县在册精神障碍患者。

  (二)实施时间:2023年8月-2024年8月。

  (三)实施区域:阳西县塘口镇、儒洞镇、新墟镇、沙扒镇。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目标

  关注精神障碍康复者的能力,对精神障碍康复者进行心理社交功能、精神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功能缺陷等4项评估,保障康复者合法权益。康复对象建档率和接受服务率达到阳西县在册精神康复者30%以上,不少于782人。

  (二)项目具体内容

  1、了解康复者及家属的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对康复者进行心理社交功能、精神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等评估评估,并提供相关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

  2、开展社区宣传,改变家人和居民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恐惧感,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入户探访慰问重点精神障碍患者,与康复者进行良好互动,提供心理安慰和支持,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疾病复发风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

  人民币15万以内。

  五、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健康领域的业务范围,且年检合格;

  (二)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帐户、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申报机构具有至少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社会工作、心理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其它因项目情况设定的基础条件。

  六、评审方法

  (一)组织申报。符合承接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在阳西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阳西县民政局栏目下载并填写“阳西县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评审公示。采用综合评审法。根据“符合购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费使用最合理”的原则,由县民政局和相关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机构前期调研、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工作量表、经费使用方案、专职人员配备等作出综合量化评价,选定确认综合得分最高的机构为项目承接候选机构。确定候选机构后,在阳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西县民政局栏目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与承接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七、报名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应当在2023年8月8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详细地址:阳西县人民大道91号)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书.doc



阳西县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陈荣珠,电话:0662-*)


  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群体,为做好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康复工作,使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及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略) 民政厅 (略) 财政厅 (略) 卫生计生委 (略) 残联转发民政部等4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8〕93号)要求,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我局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阳西县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阳西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服务对象和实施时间

  (一)服务对象: (略) 阳西县在册精神障碍患者。

  (二)实施时间:2023年8月-2024年8月。

  (三)实施区域:阳西县塘口镇、儒洞镇、新墟镇、沙扒镇。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目标

  关注精神障碍康复者的能力,对精神障碍康复者进行心理社交功能、精神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功能缺陷等4项评估,保障康复者合法权益。康复对象建档率和接受服务率达到阳西县在册精神康复者30%以上,不少于782人。

  (二)项目具体内容

  1、了解康复者及家属的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通过问卷走访等形式对康复者进行心理社交功能、精神状况、社会适应能力等评估评估,并提供相关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

  2、开展社区宣传,改变家人和居民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恐惧感,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入户探访慰问重点精神障碍患者,与康复者进行良好互动,提供心理安慰和支持,降低精神障碍患者疾病复发风险。

  四、项目经费预算

  人民币15万以内。

  五、申报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健康领域的业务范围,且年检合格;

  (二)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帐户、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三)申报机构具有至少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社会工作、心理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五)其它因项目情况设定的基础条件。

  六、评审方法

  (一)组织申报。符合承接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在阳西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阳西县民政局栏目下载并填写“阳西县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评审公示。采用综合评审法。根据“符合购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经费使用最合理”的原则,由县民政局和相关机构组成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申报机构前期调研、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工作量表、经费使用方案、专职人员配备等作出综合量化评价,选定确认综合得分最高的机构为项目承接候选机构。确定候选机构后,在阳西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西县民政局栏目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与承接机构签订正式合同。

  七、报名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应当在2023年8月8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西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详细地址:阳西县人民大道91号)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民政局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书.doc



阳西县民政局

   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陈荣珠,电话: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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