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年》的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 (略) 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
(五)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规划范围
(略) 行政辖区范围,共22102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一致,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二)战略目标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建成一批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主要开展项目
1.新增耕地项目。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要求,通过宜耕农用地开垦、宜耕未利用地开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的开展,补充耕地数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重点实施区域:西乡塘—隆安片区、武鸣—马山片区、横州片区、上林—宾阳片区、青秀—邕宁—良庆—江南片区。
2.耕地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规划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一定工程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对提高粮食产量及农民收入、缓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实施区域:马山—上林片区、武鸣片区、宾阳片区、西乡塘—隆安片区、邕宁片区、横州片区。
3.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对乡村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建设用地闲置浪费、粗放利用等问题。
重点实施区域:马山片区、上林—宾阳片区、兴宁片区、西乡塘片区、邕宁片区、横州片区。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8月4日至9月2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3年8月4日至9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 (略) 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
(五)国家、自 (略) 其他相关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
二、规划范围
(略) 行政辖区范围,共22102平方公里。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一致,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
(二)战略目标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解决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助力建成一批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村镇,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主要开展项目
1.新增耕地项目。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满足耕地占补平衡及进出平衡要求,通过宜耕农用地开垦、宜耕未利用地开垦、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等项目的开展,补充耕地数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重点实施区域:西乡塘—隆安片区、武鸣—马山片区、横州片区、上林—宾阳片区、青秀—邕宁—良庆—江南片区。
2.耕地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规划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一定工程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对提高粮食产量及农民收入、缓解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重点实施区域:马山—上林片区、武鸣片区、宾阳片区、西乡塘—隆安片区、邕宁片区、横州片区。
3.村庄建设用地整理。对乡村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建设用地闲置浪费、粗放利用等问题。
重点实施区域:马山片区、上林—宾阳片区、兴宁片区、西乡塘片区、邕宁片区、横州片区。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8月4日至9月2日。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3年8月4日至9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邮编:*)。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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