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全县公立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和考察公告
浮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全县公立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已于2023年8月5日完成面试,现将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7:50。
地点:浮山县医疗 (略) (门诊楼一楼体检科)
1、请体检对象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7:50前自行前往浮山县医疗 (略) 进行体检(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2)。
2、请体检对象务必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略) 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4、参加体检的对象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建议:体检前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八点以后不得进食,十一点以前就寝。体检当日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内的饮料)。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全程以抽签序号进行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7.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8.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三、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结束后进行考察工作,届时由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并负责考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表见附件3)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四、咨询电话
0357-*
附件1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表.xlsx
附件2 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doc
2023年8月5日
根据《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已于2023年8月5日完成面试,现将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和考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7:50。
地点:浮山县医疗 (略) (门诊楼一楼体检科)
1、请体检对象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7:50前自行前往浮山县医疗 (略) 进行体检(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2)。
2、请体检对象务必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略) 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4、参加体检的对象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建议:体检前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八点以后不得进食,十一点以前就寝。体检当日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含牛奶和清水之内的饮料)。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行体检。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6.考生全程以抽签序号进行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7.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8.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三、考察工作
体检工作结束后进行考察工作,届时由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并负责考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表见附件3)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顺次递补。
四、咨询电话
0357-*
附件1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公示表.xlsx
附件2 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浮 (略) 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doc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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