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众合广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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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拟对众合广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众合(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众合(广东)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众合(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山陂村惠州仲恺中集智谷产业园3号厂房第3-4层、4号厂房3-5层

环评机构:

广东绿然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780.94m2,总建筑面积8918.04m2。本项目主要从事LED显示屏模组的生产,拟年产LED显示屏模组200万个、LED显示屏成品3万个。项目员工人数116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 (略) 政纳污管网,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钢网清洁、回流焊、喷三防漆、烘烤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回流焊工序产生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料带、包装废物,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清洁纸、废过滤棉、废原料包装、废清洗剂、废机油、废灌封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众合(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

  联系电话: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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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众合(广东)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众合(广东) (略)

建设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山陂村惠州仲恺中集智谷产业园3号厂房第3-4层、4号厂房3-5层

环评机构:

广东绿然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780.94m2,总建筑面积8918.04m2。本项目主要从事LED显示屏模组的生产,拟年产LED显示屏模组200万个、LED显示屏成品3万个。项目员工人数116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渣、化粪池三级预 (略) 政纳污管网,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钢网清洁、回流焊、喷三防漆、烘烤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回流焊工序产生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规定的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料带、包装废物, (略) 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清洁纸、废过滤棉、废原料包装、废清洗剂、废机油、废灌封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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