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科右前旗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自2021年启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科右前旗按照区盟两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推进绿色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监管责任为关键,以提升检测能力为抓手,强基础,抓体系,建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中的核查内容,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旗委、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由政府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安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
2.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8.5%。
4.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旗直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农业部门制定考评细则,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单独考核。
5.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纳入“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
6.根据科右前旗实际,旗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科右前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旗政办发〔2023〕6号)。
7.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0年13.5万元,2021年55万元,2022年47.5万元。
8.2020年、2021年、2022年旗财政分别拨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67.56万元、78.07万元、217.5356万元,2023年拨付地膜回收资金561.6826万元。2021年较上年度增长了16%,2022年较上年度增长178%,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将全旗363家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59家认证企业、15个屠宰厂、 (略) 场及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名录。
10.制定《科右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市场局制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在“双随机”“双公示”平台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11.农科局对全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做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12.制定《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业部门对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承诺书、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制定并落实《屠宰场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各屠宰场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14.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积极扶持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自检室,未建立自检室的企业和合作社委托行业检测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
15.制定并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肉品召回、检疫申报等制度。驻场官方兽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6.科右前旗无 (略) 场。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17.制定科右前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8.按照《科 (略) 场准入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 (略) 场准入管理,按要求开展农兽药经营许可审查备案管理。建立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对监管名录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19.制定并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制度、经营台账制度,行业监管部门与农资门店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对农资经营户台账记载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开展检查。制定《科右前旗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2022年共完成123.85吨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20.结合农业部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以及我旗绿色农业发展需要,我旗未设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我无旗农兽药生产企业,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业监管部门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兽药GSP培训,并对现场检查验收并评分。制定科右前旗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方案及监管制度,养殖环节自配料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
21.结合我旗实际,旗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我旗基层供销合作社共设农资经营网点162个,对于化肥等农资进行统购配送,印发关于订购国储补贴化肥的通知,统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本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2.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科右前旗农药经营店已全部纳入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实现对旗域内农药经营主体的监管。
23.制定科右前旗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测制度、瘦肉精监测方案、 (略) 场监督抽检等方案,定期对旗域内主要生产基地的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印发《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名录》、《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和告知,要求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科右前旗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制定了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抽样计划及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检测对象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 (略) 场。2022年旗检测中心定量检测完成900批次样品,定性检测完成8000批次,检测合格率均为99%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检311批次。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查制度。
2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2022年年底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中使用手持终端开始日常巡查,今年截止目前已完成对 187个主体的巡查任务。2022年各苏木乡镇监管站共完成39540批次快速检测。
26.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旗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定期或不定期公开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简报等形式进行结果公示,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制定了《科右前旗农科局、市场局“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科右前旗“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市场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28.旗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29.科右前旗农科局、公安局、市场局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农牧领域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制度,建立案件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大要案奖励等制度。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制定《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办法》。
30.建立科右前旗农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通过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和兴安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科右前旗农科局制定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要求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我旗无移送公安机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31.科右前旗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旗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2.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制定了《科右前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科右前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科右前旗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受污染耕地管控与利用台账。制定了《科右前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科右前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2)》等,对畜禽粪便污染开展专项治理。
34.科右前旗坚持把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制定了科右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耕地轮作工作方案、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
35.制定了涵盖粮食作物和牛羊养殖等主导产业的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汇编、科右前旗种植业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肉牛饲养标准及管理规范、肉羊育肥技术规程,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制定了科右前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实施方案,通过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深入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式,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6.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制定实施科右前旗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科右前旗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选派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43.05万亩,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83万亩,赤眼蜂防治玉米螟面积223万亩,被评为首批100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和“统防统治创建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37.旗政府组织创建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组织养殖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科右前旗绿色智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项目,建成科右前旗蔬菜标准园。科右前旗 (略) 被评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科右前旗中溢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内蒙古 (略) 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38.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科右前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企业和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企业例行检查方案》,质量安全中心积极协助企业、合作社申报“两品一标”等品牌认证,我旗有“两品一标”农产品129个,名特优新产品24个,良好农业规范认证3家企业3个产品,有绿色原料标准化基地认证面积256.6万亩。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和面积均达到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科右前旗农科局设监管股、设事业单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监管股2人,检测中心8人,配备了专职监管检测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具有全面落实职责的能力。
40.为加强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经旗编委会研究,将苏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增加“承担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标准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职能职责。对全旗15个苏木乡镇监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监管检测人员,有独立的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方米、检测设备101台(套)、抽样车辆1台,实验室在2020年1月完成了“双认证”工作。15个乡镇监管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配备各类试验仪器21台(套),具备开展农残检测的能力。
46.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旗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方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层监管站工作规范、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应用、检验检测、网格化巡查检查等内容对镇村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充分利用上级举办的线上及线下培训班完成对全部检测人员的再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培训达到40小时。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制定了《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制度》、《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12项监管制度,覆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全程监管。
48.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方案、食品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成立了科右前旗绿色有机食品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与认证机构作用,共认证84个绿色食品。移动公司对盟外进入前旗境内用户开通创建国安县宣传短信提醒,在 15 个公交站点设宣传专栏,在镇级主要路口、嘎查村等重点场所、主要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条幅89 条,在种养殖生产基地设监管公示栏,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60000份,利用食品安全周、科普宣传周、3.15等重点时节开展创建国安县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进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旗政府印发《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等工作挂钩实施方案》,将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与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品牌推选认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评定、重大创建认定、农畜产品认证、评先评优、农业展会进行“七挂钩”。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 (略) 场、加工企业实施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食用农产 (略) 场准入制度,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 (略) 场准入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科右前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略) 场准入制度》,建 (略) 查验制度,保障食用农产 (略) 场准入有效衔接。2023年,我旗新增7家主体实行规范开证,举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为开证主体配备蓝牙打印机累计33台。制定《关于推进科右前旗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50.通过建立收储运主体监管名录、行业监管部门与收储运主体签订承诺书、实施屠宰企业操作规范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等内容,实现对分散农户和收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51.质量安全水平。科右前旗历年来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52.我旗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53.群众满意度。科右前旗农科局以网络测评的方式对231位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5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安委成员与包保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党政领导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或办公会议,听取食品安全专题汇报。
55.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科右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科右前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 (略) 场准入工作的通知》,推动 (略) 场准入有效衔接。 (略) 场局联合在流通环节进行宣传,召开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会, (略) 场所、机关学校食堂、大型商超等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农科局举办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为开证主体共配备31台蓝牙打印机,新增7家主体实行规范开证,今年截止目前32家主体开合格证1664张, (略) 产品300.245吨。
56.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全旗15个苏木乡镇全部划分监管网格,按照每个嘎查村1个网格,共划分237个网格,设239名村级协管员,旗农科局为各乡镇制做网格化监管体系图和监管制度并上墙进行公示。组织旗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参加培训,利用手持终端开展网格化管理巡查检查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各苏木乡镇已完成187个主体的巡查检查任务,2022年度开展速测39540批次。
57.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科右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职人员1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4人,大学专科4人,实验室面积600平方米,检测仪器设备101台(套)。2020年,检测中心通过了CMA和CATL两个领域的资质评审,具有57项参数检测能力,每年开展定量检测任务不少于600批次,定性检测任务不少于8000批次。15个苏木乡镇全部建检测室,共配仪器设备21台,2022以来我旗各苏木乡镇监管站已开展4.4万余批次快速检测,旗乡两级检测体系健全,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8.乡镇开 (略) 前速测把关情况。对我旗11个涉农苏木乡镇已配备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卡,4个牧区已配备兽残检测卡。各苏木乡镇开展禁限用药和常规药快速检测工作,落实“用什么检什么”要求,规范出具检测报告,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的要求,2023年乡镇监管站对我旗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已开展1次快速检测。
59.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组织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通过对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监管公示栏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近年来,科右前旗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9项指标及重点工作逐一进行自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9分。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政同责,按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要求,建立起了“政府负总责,旗直部门分工负责,监管网络延伸到镇村,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和体系,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旗乡两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旗农科局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全旗15个苏木乡镇全部完成了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了3名以上监管检测人员,具有独立的检测室,配备了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全旗237个行政村全部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网格化巡查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建设,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科尔沁镇作为城区中心镇,全面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巡查与监测,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科尔沁镇设3名专职监管人员,明确每个镇监管员、村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镇村监管人员主动履职,落实巡查检查、农残速测、指导培训等工作任务。2022年科尔沁镇完成农残速测共7200个样品,在大数据平台中,科尔沁镇录入监管主体110个,利用手持终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进行了100%全覆盖巡查。旗农科局在网格化管理示范乡镇科尔沁镇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15个乡镇镇村监管人员实地参观学。
三、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我旗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化验室虽然通过了“双认证”,但是检测设备陈旧,检测精度和准确度达不到要求。检测项目认证不全面,前旗做为畜牧大旗只认证了种植参数,且认证参数只有57项,导致隐患排查不全面。
(二)目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普遍存在监管人员流动大、身兼数职难调度及经费缺失等问题,每年完成7200个样品的定性检测任务难度很大。
(三)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分散农牧户较多,规模化程度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还没有在生产上得到全面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完成256.6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续展工作,积极开展“二品一标”等品牌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
(二)继续抓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开展自检整改,强化岗位练兵,全面提高检测队*整体能力水平。
(三) (略) 场监管等部门,抓好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总结经验和摸索规律,全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以宣传新农安法为契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构建“人人参与、质量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
自2021年启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科右前旗按照区盟两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创建工作。创建工作以推进绿色发展为主题,以落实监管责任为关键,以提升检测能力为抓手,强基础,抓体系,建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全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中的核查内容,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旗委、旗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由政府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安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
2.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8.5%。
4.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旗直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纳入对各乡镇的年度考核。农业部门制定考评细则,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单独考核。
5.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纳入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纳入“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计划。
6.根据科右前旗实际,旗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科右前旗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旗政办发〔2023〕6号)。
7.旗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0年13.5万元,2021年55万元,2022年47.5万元。
8.2020年、2021年、2022年旗财政分别拨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经费67.56万元、78.07万元、217.5356万元,2023年拨付地膜回收资金561.6826万元。2021年较上年度增长了16%,2022年较上年度增长178%,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将全旗363家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59家认证企业、15个屠宰厂、 (略) 场及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名录。
10.制定《科右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市场局制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在“双随机”“双公示”平台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11.农科局对全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和绿色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做到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12.制定《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业部门对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承诺书、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制定并落实《屠宰场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各屠宰场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14.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积极扶持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自检室,未建立自检室的企业和合作社委托行业检测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
15.制定并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肉品召回、检疫申报等制度。驻场官方兽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6.科右前旗无 (略) 场。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17.制定科右前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8.按照《科 (略) 场准入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 (略) 场准入管理,按要求开展农兽药经营许可审查备案管理。建立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对监管名录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19.制定并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制度、经营台账制度,行业监管部门与农资门店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对农资经营户台账记载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开展检查。制定《科右前旗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2022年共完成123.85吨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20.结合农业部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以及我旗绿色农业发展需要,我旗未设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我无旗农兽药生产企业,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业监管部门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兽药GSP培训,并对现场检查验收并评分。制定科右前旗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方案及监管制度,养殖环节自配料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
21.结合我旗实际,旗供销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我旗基层供销合作社共设农资经营网点162个,对于化肥等农资进行统购配送,印发关于订购国储补贴化肥的通知,统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本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2.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科右前旗农药经营店已全部纳入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实现对旗域内农药经营主体的监管。
23.制定科右前旗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测制度、瘦肉精监测方案、 (略) 场监督抽检等方案,定期对旗域内主要生产基地的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印发《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名录》、《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限量》,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和告知,要求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科右前旗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制定了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抽样计划及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检测对象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 (略) 场。2022年旗检测中心定量检测完成900批次样品,定性检测完成8000批次,检测合格率均为99%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抽检311批次。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制度,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查制度。
2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2022年年底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中使用手持终端开始日常巡查,今年截止目前已完成对 187个主体的巡查任务。2022年各苏木乡镇监管站共完成39540批次快速检测。
26.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旗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定期或不定期公开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信息,并通过政府网站、简报等形式进行结果公示,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制定了《科右前旗农科局、市场局“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科右前旗“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市场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28.旗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29.科右前旗农科局、公安局、市场局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农牧领域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和工作会商制度,建立案件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大要案奖励等制度。完善案件查处机制,制定《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办法》。
30.建立科右前旗农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通过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和兴安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科右前旗农科局制定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要求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我旗无移送公安机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31.科右前旗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旗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2.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制定了《科右前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科右前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科右前旗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受污染耕地管控与利用台账。制定了《科右前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科右前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2)》等,对畜禽粪便污染开展专项治理。
34.科右前旗坚持把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制定了科右前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耕地轮作工作方案、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
35.制定了涵盖粮食作物和牛羊养殖等主导产业的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业标准化技术规程汇编、科右前旗种植业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肉牛饲养标准及管理规范、肉羊育肥技术规程,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制定了科右前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实施方案,通过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深入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式,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6.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制定实施科右前旗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科右前旗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选派科技特派员等方式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技术等示范推广工作,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43.05万亩,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83万亩,赤眼蜂防治玉米螟面积223万亩,被评为首批100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和“统防统治创建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37.旗政府组织创建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组织养殖企业申报自治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科右前旗绿色智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项目,建成科右前旗蔬菜标准园。科右前旗 (略) 被评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科右前旗中溢养殖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内蒙古 (略) 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38.制定了《科右前旗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科右前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企业和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企业例行检查方案》,质量安全中心积极协助企业、合作社申报“两品一标”等品牌认证,我旗有“两品一标”农产品129个,名特优新产品24个,良好农业规范认证3家企业3个产品,有绿色原料标准化基地认证面积256.6万亩。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和面积均达到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科右前旗农科局设监管股、设事业单位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监管股2人,检测中心8人,配备了专职监管检测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具有全面落实职责的能力。
40.为加强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22年经旗编委会研究,将苏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增加“承担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标准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职能职责。对全旗15个苏木乡镇监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3名以上专兼职监管检测人员,有独立的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方米、检测设备101台(套)、抽样车辆1台,实验室在2020年1月完成了“双认证”工作。15个乡镇监管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配备各类试验仪器21台(套),具备开展农残检测的能力。
46.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旗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方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层监管站工作规范、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应用、检验检测、网格化巡查检查等内容对镇村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同时充分利用上级举办的线上及线下培训班完成对全部检测人员的再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培训达到40小时。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制定了《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制度》、《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12项监管制度,覆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全程监管。
48.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方案、食品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成立了科右前旗绿色有机食品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与认证机构作用,共认证84个绿色食品。移动公司对盟外进入前旗境内用户开通创建国安县宣传短信提醒,在 15 个公交站点设宣传专栏,在镇级主要路口、嘎查村等重点场所、主要公路沿线悬挂宣传条幅89 条,在种养殖生产基地设监管公示栏,印制并发放宣传资料60000份,利用食品安全周、科普宣传周、3.15等重点时节开展创建国安县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进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旗政府印发《科右前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等工作挂钩实施方案》,将农产品生产主体追溯管理与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品牌推选认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评定、重大创建认定、农畜产品认证、评先评优、农业展会进行“七挂钩”。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 (略) 场、加工企业实施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食用农产 (略) 场准入制度,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 (略) 场准入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科右前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略) 场准入制度》,建 (略) 查验制度,保障食用农产 (略) 场准入有效衔接。2023年,我旗新增7家主体实行规范开证,举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为开证主体配备蓝牙打印机累计33台。制定《关于推进科右前旗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50.通过建立收储运主体监管名录、行业监管部门与收储运主体签订承诺书、实施屠宰企业操作规范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等内容,实现对分散农户和收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
51.质量安全水平。科右前旗历年来监测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52.我旗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53.群众满意度。科右前旗农科局以网络测评的方式对231位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九)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5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安委成员与包保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党政领导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或办公会议,听取食品安全专题汇报。
55.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科右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科右前旗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 (略) 场准入工作的通知》,推动 (略) 场准入有效衔接。 (略) 场局联合在流通环节进行宣传,召开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会, (略) 场所、机关学校食堂、大型商超等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农科局举办生产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班,为开证主体共配备31台蓝牙打印机,新增7家主体实行规范开证,今年截止目前32家主体开合格证1664张, (略) 产品300.245吨。
56.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全旗15个苏木乡镇全部划分监管网格,按照每个嘎查村1个网格,共划分237个网格,设239名村级协管员,旗农科局为各乡镇制做网格化监管体系图和监管制度并上墙进行公示。组织旗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参加培训,利用手持终端开展网格化管理巡查检查工作,今年截止目前各苏木乡镇已完成187个主体的巡查检查任务,2022年度开展速测39540批次。
57.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科右前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职人员1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4人,大学专科4人,实验室面积600平方米,检测仪器设备101台(套)。2020年,检测中心通过了CMA和CATL两个领域的资质评审,具有57项参数检测能力,每年开展定量检测任务不少于600批次,定性检测任务不少于8000批次。15个苏木乡镇全部建检测室,共配仪器设备21台,2022以来我旗各苏木乡镇监管站已开展4.4万余批次快速检测,旗乡两级检测体系健全,运行良好,能有效支撑我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58.乡镇开 (略) 前速测把关情况。对我旗11个涉农苏木乡镇已配备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卡,4个牧区已配备兽残检测卡。各苏木乡镇开展禁限用药和常规药快速检测工作,落实“用什么检什么”要求,规范出具检测报告,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的要求,2023年乡镇监管站对我旗豇豆种植户在生产期内已开展1次快速检测。
59.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组织开展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通过对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开展实地检查指导、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监管公示栏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近年来,科右前旗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9项指标及重点工作逐一进行自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9分。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政同责,按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要求,建立起了“政府负总责,旗直部门分工负责,监管网络延伸到镇村,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和体系,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旗乡两级人民政府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旗农科局相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全旗15个苏木乡镇全部完成了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了3名以上监管检测人员,具有独立的检测室,配备了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全旗237个行政村全部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网格化巡查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乡镇网格化监管示范建设,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科尔沁镇作为城区中心镇,全面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巡查与监测,强化监管职责落实。科尔沁镇设3名专职监管人员,明确每个镇监管员、村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镇村监管人员主动履职,落实巡查检查、农残速测、指导培训等工作任务。2022年科尔沁镇完成农残速测共7200个样品,在大数据平台中,科尔沁镇录入监管主体110个,利用手持终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主体进行了100%全覆盖巡查。旗农科局在网格化管理示范乡镇科尔沁镇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15个乡镇镇村监管人员实地参观学。
三、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我旗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化验室虽然通过了“双认证”,但是检测设备陈旧,检测精度和准确度达不到要求。检测项目认证不全面,前旗做为畜牧大旗只认证了种植参数,且认证参数只有57项,导致隐患排查不全面。
(二)目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普遍存在监管人员流动大、身兼数职难调度及经费缺失等问题,每年完成7200个样品的定性检测任务难度很大。
(三)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分散农牧户较多,规模化程度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还没有在生产上得到全面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完成256.6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续展工作,积极开展“二品一标”等品牌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
(二)继续抓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开展自检整改,强化岗位练兵,全面提高检测队*整体能力水平。
(三) (略) 场监管等部门,抓好食用农产品 (略) 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总结经验和摸索规律,全力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以宣传新农安法为契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构建“人人参与、质量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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