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08月0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氨基酸项目 | (略) 鄞州区滨海工业园区JK02-03-c2c地块(西临观海新路,北临嘉业路) | 宸润(宁波) (略) | 宸润(宁波) (略) 注册成立于2020年07月,是一家主营食品 (略) ,至今无生产实体。现企业拟投资15700万元,购置投料罐、结晶罐、离心机、干燥机、压滤机等设备, (略) 鄞州区滨海工业园区JK02-03-c2c地块(西临观海新路,北临嘉业路),实施年产2万吨氨基酸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2月27日由宁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项目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 1、废气治理 ①储罐废气:通过管道进入水封装置后经一套碱液吸收装置(TA001)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喷雾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分离器除尘回收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筛分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④车间工艺废气:收集后经4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3~006)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3~006)高空排放; ⑤真空泵尾气:收集后经一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一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⑦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置,含氰废水经破氰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化粪池出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 ①优化车间平面布置,利用建筑隔声; ②企业安装设备时应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车间合理布局; ③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④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废活性炭(盐酸盐脱色)待鉴别,鉴别之前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除盐酸盐脱色外)、离心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布袋粉尘、滤布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
2 | 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区鄞东北路157号 | (略) | (略) 成立于2006年3月,历史上企业主要进行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因公司发展需要, (略) 决定投资1000万元,外购各类生产设备,利 (略) 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区鄞东北路157号的自有厂房实施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脱脂、水洗、无铬钝化、喷漆、喷塑等;投产后预计形成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的生产规模。 | 有 | (1)废气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切割粉尘、雕刻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废气、洗枪废气、烘干废气、恶臭、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和污水处理异味、抛丸粉尘等。其中1#钣金车间和2#钣金车间产生的切割、雕刻、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和2#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P1排气筒(15m)和P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洗枪、调漆、流平、烘干、固化废气及恶臭收集后经3#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装置(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P6排气筒(15m)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上方加盖,污水处理异味无组织排放。 (2)废水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初期雨水如符合纳管标准则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如不符合纳管标准,需处理达标后再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固废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废气治理措施:1#钣金车间和2#钣金车间产生的切割、雕刻、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和2#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P1排气筒(15m)和P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洗枪、调漆、流平、烘干、固化废气及恶臭收集后经3#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装置(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P6排气筒(15m)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上方加盖,污水处理异味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初期雨水如符合纳管标准则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如不符合纳管标准,需处理达标后再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3 | (略) 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 | (略) 鄞州区横溪镇、东钱湖镇 | 宁波鄞东 (略) | 本项目起点位于栎斜互通西侧的鄞城大道,与规划的锁岚路相接,路线向南经孔家谭村东侧,设栎斜隧道至栎斜村,继续向南以桥梁方式跨越奉钱线、翠竹南路,设百步剑1号、百步剑2号、百步剑3号隧道群穿越百步剑,终点在俞塘村与S215现状道路(盛宁线)相接。路线全长约8.06m。 | 有 | 废气: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公路沿线加强绿化美化和后期的植被养护工作;3)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废水:1)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跨越河流处桥梁处应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2)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3)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器,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至绿化浇洒用水。 噪声:1)落实全线采用SMA路面,加强软基和桥头接缝处的工程处理,减小沉降高差;2)加强道路管理;3)加强沿线布局等管理;4)安装声屏障;5)超标敏感目标改建隔声窗;6)加强营运期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 废气: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公路沿线加强绿化美化和后期的植被养护工作;3)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废水:1)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跨越河流处桥梁处应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2)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3)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器,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至绿化浇洒用水。 噪声:1)落实全线采用SMA路面,加强软基和桥头接缝处的工程处理,减小沉降高差;2)加强道路管理;3)加强沿线布局等管理;4)安装声屏障;5)超标敏感目标改建隔声窗;6)加强营运期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8-0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万吨氨基酸项目 | (略) 鄞州区滨海工业园区JK02-03-c2c地块(西临观海新路,北临嘉业路) | 宸润(宁波) (略) | 宸润(宁波) (略) 注册成立于2020年07月,是一家主营食品 (略) ,至今无生产实体。现企业拟投资15700万元,购置投料罐、结晶罐、离心机、干燥机、压滤机等设备, (略) 鄞州区滨海工业园区JK02-03-c2c地块(西临观海新路,北临嘉业路),实施年产2万吨氨基酸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2月27日由宁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项目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 1、废气治理 ①储罐废气:通过管道进入水封装置后经一套碱液吸收装置(TA001)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喷雾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分离器除尘回收后再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③筛分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④车间工艺废气:收集后经4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3~006)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3~006)高空排放; ⑤真空泵尾气:收集后经一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⑥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一套单塔二级碱喷淋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⑦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22m的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置,含氰废水经破氰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产废水、化粪池出水一并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 ①优化车间平面布置,利用建筑隔声; ②企业安装设备时应加固基础,增设减震垫,车间合理布局; ③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④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废治理 本项目废活性炭(盐酸盐脱色)待鉴别,鉴别之前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除盐酸盐脱色外)、离心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布袋粉尘、滤布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
2 | 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区鄞东北路157号 | (略) | (略) 成立于2006年3月,历史上企业主要进行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因公司发展需要, (略) 决定投资1000万元,外购各类生产设备,利 (略) 鄞州区(瞻岐镇)滨海工业区鄞东北路157号的自有厂房实施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脱脂、水洗、无铬钝化、喷漆、喷塑等;投产后预计形成年加工48万平方米金属铝单板和4万平方米金属钢单板的生产规模。 | 有 | (1)废气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切割粉尘、雕刻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调漆废气、流平废气、洗枪废气、烘干废气、恶臭、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和污水处理异味、抛丸粉尘等。其中1#钣金车间和2#钣金车间产生的切割、雕刻、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和2#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P1排气筒(15m)和P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洗枪、调漆、流平、烘干、固化废气及恶臭收集后经3#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装置(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P6排气筒(15m)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上方加盖,污水处理异味无组织排放。 (2)废水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初期雨水如符合纳管标准则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如不符合纳管标准,需处理达标后再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音降噪措施: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固废环保措施承诺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废气治理措施:1#钣金车间和2#钣金车间产生的切割、雕刻、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和2#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塔)处理后,分别通过P1排气筒(15m)和P2排气筒(15m)排放;喷漆、洗枪、调漆、流平、烘干、固化废气及恶臭收集后经3#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生-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P3排气筒(15m)排放;喷塑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装置(大旋风分离+二级滤芯回收器)处理后,通过P4排气筒(15m)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P5排气筒(15m)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P6排气筒(15m)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上方加盖,污水处理异味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初期雨水如符合纳管标准则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如不符合纳管标准,需处理达标后再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③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求门窗关闭;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固废治理措施: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3 | (略) 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 | (略) 鄞州区横溪镇、东钱湖镇 | 宁波鄞东 (略) | 本项目起点位于栎斜互通西侧的鄞城大道,与规划的锁岚路相接,路线向南经孔家谭村东侧,设栎斜隧道至栎斜村,继续向南以桥梁方式跨越奉钱线、翠竹南路,设百步剑1号、百步剑2号、百步剑3号隧道群穿越百步剑,终点在俞塘村与S215现状道路(盛宁线)相接。路线全长约8.06m。 | 有 | 废气: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公路沿线加强绿化美化和后期的植被养护工作;3)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废水:1)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跨越河流处桥梁处应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2)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3)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器,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至绿化浇洒用水。 噪声:1)落实全线采用SMA路面,加强软基和桥头接缝处的工程处理,减小沉降高差;2)加强道路管理;3)加强沿线布局等管理;4)安装声屏障;5)超标敏感目标改建隔声窗;6)加强营运期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 废气: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公路沿线加强绿化美化和后期的植被养护工作;3)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废水:1)公路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农田连接。跨越河流处桥梁处应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和防撞设施。2)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3)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器,经深度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 (略) 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至绿化浇洒用水。 噪声:1)落实全线采用SMA路面,加强软基和桥头接缝处的工程处理,减小沉降高差;2)加强道路管理;3)加强沿线布局等管理;4)安装声屏障;5)超标敏感目标改建隔声窗;6)加强营运期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8-07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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