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州市协泰源砂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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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州市协泰源砂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8-07

项目名称: (略) 协泰源 (略)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

建设单位: (略) 协泰源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施工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容积3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如厕使用原有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利用原有,容积10m3)处理回用,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对粉性材料的运输要采取包封措施,运渣车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撒漏;场内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前应冲洗车身及轮胎,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其它废气场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厂内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降低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及采区建设,不涉及土地开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等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施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等等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植被,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植被破坏面积;废弃矿石应及时处置,不能乱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成后应尽快恢复植被,其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将逐渐减小。(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业场地内初期雨水、采区淋溶水、车辆冲洗废水。原有项目劳动定员20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年运行300天。职工如厕使用旱厕(利用原有),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如洗手废水等)经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10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工业场地内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至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采区淋溶水通过截排水沟引至淋溶水收集池(3#,115m3)沉淀后回用于抑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10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破碎、筛分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恶臭。表土剥离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钻孔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合理布置爆破炮孔、控制炸药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爆破废气影响;破碎、筛分设置在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生产厂房内,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设置在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产品堆场,堆场顶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内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驶离厂区前,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旱厕定期清掏,喷洒除臭剂,降低恶臭影响。3.声环境噪声来源于砂石开采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禁在12:00~14:00及22:00至次日6:00进行爆破作业;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禁在12:00~14:00及22:00至次日6:00进行爆破作业;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实行限速行驶。通过采用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目前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土石、沉淀池沉渣、表土、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润滑油、废机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有,面积10m2),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与废土石运往采空区回填;本项目剥离的表土较少,及时收集用于采空区生态恢复,不设置排土场;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5.生态环境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用于采场工作面复垦和植树种草复垦;组织专人定期巡视矿区开采面、堆场边坡稳定性状况,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及时清运临时占地上的堆土并覆土种植适宜植被;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加强生物防治措施,结合项目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利用前期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6.土壤和地下水加强管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有,已做重点防渗)为重点防渗区,旱厕、沉淀池(均利用原有,已做一般防渗)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降低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三)闭矿期项目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业场地加工设备进行有效处置,应按照矿山治理恢复设计方案进行植被恢复;露天开采完后,必须进行回填处理,待回填区稳定后,进行生态恢复。

"XMGK":"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两河街道爬山村九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4度32分4.202秒,纬度25度44分23.524秒,建设 (略) 协泰源 (略) ,本次扩建在原有矿山范围及生产规模基础上进行扩界、扩能,扩建后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区总面积0.0598km2,开采深度+2150m~+2030m,原有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设备全部沿用,新增部分设备,项目设计可采储量为503.83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7年,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深孔爆破落矿、采场矿石机械装载的采矿方法。原有项目扩建后,砂石生产总规模由原来15万t/a扩大到55万吨/年,产品为五眼砂(15万t/a)、七眼砂(15万t/a)、碎石(25万t/a)。矿区不设炸药库, (略) 进行爆破。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万元,占比3.21%。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07月2 (略) 协泰源 (略)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8日-2023年08月0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汉道昌工程 (略)

项目名称: (略) 协泰源 (略)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

日期:2023-08-07

项目名称: (略) 协泰源 (略)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

建设单位: (略) 协泰源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水环境施工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经临时沉淀池(容积3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如厕使用原有旱厕,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它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利用原有,容积10m3)处理回用,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对粉性材料的运输要采取包封措施,运渣车要采取密闭运输,防止撒漏;场内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前应冲洗车身及轮胎,确保施工场地扬尘(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标准限值,其它废气场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3.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厂内车辆实行限速行驶,降低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施工。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及采区建设,不涉及土地开挖,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等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施工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漆桶等等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5.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植被,减少临时占地,严格控制植被破坏面积;废弃矿石应及时处置,不能乱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施工完成后应尽快恢复植被,其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将逐渐减小。(二)营运期1.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业场地内初期雨水、采区淋溶水、车辆冲洗废水。原有项目劳动定员20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每班8小时工作制度,年运行300天。职工如厕使用旱厕(利用原有),沤化物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其他生活污水(如洗手废水等)经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10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工业场地内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引至沉淀池(2#,利用原有,容积6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业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采区淋溶水通过截排水沟引至淋溶水收集池(3#,115m3)沉淀后回用于抑尘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利用原有,容积10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破碎、筛分扬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恶臭。表土剥离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钻孔采用湿法作业,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合理布置爆破炮孔、控制炸药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爆破废气影响;破碎、筛分设置在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生产厂房内,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设置在全封闭(车辆进出口除外)产品堆场,堆场顶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厂内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驶离厂区前,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旱厕定期清掏,喷洒除臭剂,降低恶臭影响。3.声环境噪声来源于砂石开采设备噪声、爆破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加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禁在12:00~14:00及22:00至次日6:00进行爆破作业;加强爆破作业管理,严禁在12:00~14:00及22:00至次日6:00进行爆破作业;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实行限速行驶。通过采用上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目前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机油、废土石、沉淀池沉渣、表土、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润滑油、废机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有,面积10m2),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后与废土石运往采空区回填;本项目剥离的表土较少,及时收集用于采空区生态恢复,不设置排土场;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5.生态环境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用于采场工作面复垦和植树种草复垦;组织专人定期巡视矿区开采面、堆场边坡稳定性状况,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防止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及时清运临时占地上的堆土并覆土种植适宜植被;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加强生物防治措施,结合项目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利用前期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6.土壤和地下水加强管理,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利用原有,已做重点防渗)为重点防渗区,旱厕、沉淀池(均利用原有,已做一般防渗)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降低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三)闭矿期项目闭矿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业场地加工设备进行有效处置,应按照矿山治理恢复设计方案进行植被恢复;露天开采完后,必须进行回填处理,待回填区稳定后,进行生态恢复。

"XMGK":"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两河街道爬山村九组,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4度32分4.202秒,纬度25度44分23.524秒,建设 (略) 协泰源 (略) ,本次扩建在原有矿山范围及生产规模基础上进行扩界、扩能,扩建后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定,矿区总面积0.0598km2,开采深度+2150m~+2030m,原有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设备全部沿用,新增部分设备,项目设计可采储量为503.83万t,矿山服务年限为7年,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深孔爆破落矿、采场矿石机械装载的采矿方法。原有项目扩建后,砂石生产总规模由原来15万t/a扩大到55万吨/年,产品为五眼砂(15万t/a)、七眼砂(15万t/a)、碎石(25万t/a)。矿区不设炸药库, (略) 进行爆破。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万元,占比3.21%。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2023年07月2 (略) 协泰源 (略)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8日-2023年08月0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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