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推荐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66号)要求, 对照推荐条件,拟推荐李波同志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现对拟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廉洁自律。连续从事自然资源工作5年(含)以上,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认可度较高。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来未受过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勇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在推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基本情况:李波,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略) 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科长。2012年03 (略) 国土资源厅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年04 (略) 人民政府2011-20 (略) 信访先进工作者;2015年09 (略) 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该同志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3年,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进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8宗矿业权退出及环境恢复治理,筑牢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矿山一线,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争取近1.1亿元资金实施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有 (略)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建成16个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预警监测点,加强隐患点巡查排查,织密织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体系网。坚持在一线解决群众所需,深入乡镇、村社了解搬迁群众急难愁盼,尊重群众意愿,合理规划搬迁点选址,精准认定搬迁对象,全力推进4622户群众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现已搬迁入住3861户。
三、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
通讯地址: (略) 金川区延安西路16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7月31日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66号)要求, 对照推荐条件,拟推荐李波同志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现对拟推荐人选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廉洁自律。连续从事自然资源工作5年(含)以上,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认可度较高。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近5年来未受过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热爱自然资源事业,恪尽职守,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勇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在推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公示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基本情况:李波,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略) 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科长。2012年03 (略) 国土资源厅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年04 (略) 人民政府2011-20 (略) 信访先进工作者;2015年09 (略) 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主要事迹:该同志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23年,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进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8宗矿业权退出及环境恢复治理,筑牢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矿山一线,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争取近1.1亿元资金实施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有 (略)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建成16个地质灾害防治专群结合预警监测点,加强隐患点巡查排查,织密织牢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体系网。坚持在一线解决群众所需,深入乡镇、村社了解搬迁群众急难愁盼,尊重群众意愿,合理规划搬迁点选址,精准认定搬迁对象,全力推进4622户群众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现已搬迁入住3861户。
三、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四、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5-*
通讯地址: (略) 金川区延安西路16号
邮政编码:*
(略) 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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