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公示--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陈正扬向我局提出申请,要 (略) 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0.0077公顷林地,全部为IV级保护林地,用于建设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勘测定界图1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波;电话:0898--*)
陈正扬向我局提出申请,要 (略) 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0.0077公顷林地,全部为IV级保护林地,用于建设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拟使用林地权属为集体。
为了公开、公正地维护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示上述使用林地情况。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7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那大镇雅拉农场畜牧队陈正扬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项目勘测定界图1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波;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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