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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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河子殡仪馆扩建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 4连

石河子殡葬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天辰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台拣灰火化炉和1台环保焚烧炉。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占总投资的51.75%。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火化炉产生的火化废气和焚烧炉产生的焚烧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装置(急冷+除酸脱硫+旋风除尘+火星拦截+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头屯河区裕兴四巷亿通顺管道疏通服务部定期清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车辆在厂区行驶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布袋收集的飞灰、除酸脱硫废渣、废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克拉玛依 (略) 处置;焚烧炉灰渣、焚烧香和纸产生的灰渣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设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2

新疆鑫 (略) 新建10万吨原料堆场项目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南区)新疆鑫 (略) 院内

新疆鑫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占用新疆鑫 (略) 现厂区面积约3000m2,新建1600m2库房,安装原料破碎生产装置,设置一条生产线及环保消防设施等。年处理石英矿石(60~350mm)10万吨,生产石英砂(2~14mm)产品8万吨,副产品石英砂粉(<2mm)2万吨。本项目与“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项目共同隶属于新疆鑫 (略) ,项目产品作为“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原料。

废气:运营期项目在进料、破碎、筛分设备及落点设置雾化喷淋降尘设施;生产加工区主体设备主机采用彩钢板厂房封闭;石英矿原料库、石英粉密闭库均采用全封闭贮存;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道路进行硬化。

废水:本项目洗砂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采用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雾化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石英矿堆场洒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新疆鑫 (略) 院内“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地埋式生物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沉淀池底渣(石英砂粉)定期外售,不外排;含油抹布混入现有项目及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

通讯地址: (略) 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河子殡仪馆扩建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2团 4连

石河子殡葬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天辰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台拣灰火化炉和1台环保焚烧炉。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占总投资的51.75%。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火化炉产生的火化废气和焚烧炉产生的焚烧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装置(急冷+除酸脱硫+旋风除尘+火星拦截+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头屯河区裕兴四巷亿通顺管道疏通服务部定期清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车辆在厂区行驶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布袋收集的飞灰、除酸脱硫废渣、废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克拉玛依 (略) 处置;焚烧炉灰渣、焚烧香和纸产生的灰渣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设带盖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2

新疆鑫 (略) 新建10万吨原料堆场项目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南区)新疆鑫 (略) 院内

新疆鑫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项目占用新疆鑫 (略) 现厂区面积约3000m2,新建1600m2库房,安装原料破碎生产装置,设置一条生产线及环保消防设施等。年处理石英矿石(60~350mm)10万吨,生产石英砂(2~14mm)产品8万吨,副产品石英砂粉(<2mm)2万吨。本项目与“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项目共同隶属于新疆鑫 (略) ,项目产品作为“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原料。

废气:运营期项目在进料、破碎、筛分设备及落点设置雾化喷淋降尘设施;生产加工区主体设备主机采用彩钢板厂房封闭;石英矿原料库、石英粉密闭库均采用全封闭贮存;对厂区内地面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厂区道路进行硬化。

废水:本项目洗砂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采用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雾化喷淋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石英矿堆场洒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新疆鑫 (略) 院内“年产6万吨(一期1.5万吨/年)晶硅切割刃料建设项目”地埋式生物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过程沉淀池底渣(石英砂粉)定期外售,不外排;含油抹布混入现有项目及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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