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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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6月21日,中国 (略) 组织了中国 (略) 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监测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 (略) 安和 (略) ,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组成了验收组。经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为丰富红旗的产品谱系,填补中型豪 (略) 场空白,满足政府用车订单式需求,一汽集团决定启动红旗V506整车项目。为满足红旗V506整车匹配需求,一汽集团明确启动V6TD适配V506项目,在已量产V6TD发动机基础上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整车的动力需求。

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文件《关于中国 (略) 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环建(告知)[2022]1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22年6月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工程建设完成开始调试运行,目前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企业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1-060-L;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70J002V。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及地点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有变动:由环评阶段干式机加变更为湿法机加,并未导致污染物增加量超过10%;环境保护措施有变动:由环评阶段利用2个排气筒对项目发动机进行试验变更为利用1根排气筒对项目发动机进行试验,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与厂区的生活污水混合,经后发传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西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处理方式与环评阶段一致。切削工序由原环评的干法机械加工变更为湿法机械加工,无颗粒物产生,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机械加工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除油净化后,直接排放到车间内,非*烷总烃经车间换风系统排放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与环评阶段不一致。变动分析如下:

该生产工艺环评阶段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实际验收阶段污染物种类为非*烷总烃,污染物种类减少。该生产工艺环评阶段环评阶段非*烷总烃排放量:“清洗剂年使用量为0.2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6%,则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12t/a;密封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项目密封胶使用量为0.0361t/a,故本项目粘胶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的量为0.0018t/a。

验收阶段实际清洗溶剂用量0.019t/a,则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014t/a,油脂类-切削液年用量约为0.022t/a,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0099t/a,增加量未超过10%。综上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中第6条对比如下:

表1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一览表

文件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本项目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种类减少

不属于重大变动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非*烷总烃增加量0.00239t/a,未超过10%

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使用水性清洗剂,清洗过程中清洗剂在封闭设备内全部挥发,涂胶过程中挥发出极少量的非*烷总烃,由于生产过程无加热程序,非*烷总烃挥发量极少,无组织排放,经车间换风系统排放至车间外。

本项目试验间全部利用原有发动机试验间,废气主要为装配试验线发动机热试加载工序产生的汽车尾气,发动机热试工序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和氮氧化物,发动机热试线试验台设置于封闭试验间内,发动机排气口依托原有尾气收集装置,经收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机及机械设备噪声等,均已采取相应的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及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为废包装物和废铁屑委托长春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长春一汽综合瑞曼 (略) 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发动机热试试验过程中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58dB(A),夜间噪声为44-49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3、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期间,发动机热试及加载试验过程中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为清洁下水,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达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不存在噪声扰民污染问题;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回收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的污染治理要求,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基本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V6TD适配V506项目全本.pdf

,吉林, (略) ,长春,吉林

2023年6月21日,中国 (略) 组织了中国 (略) 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监测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 (略) 安和 (略) ,邀请的3名环保专家,组成了验收组。经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为丰富红旗的产品谱系,填补中型豪 (略) 场空白,满足政府用车订单式需求,一汽集团决定启动红旗V506整车项目。为满足红旗V506整车匹配需求,一汽集团明确启动V6TD适配V506项目,在已量产V6TD发动机基础上进行适应性调整,以满足整车的动力需求。

2022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文件《关于中国 (略) V6TD发动机适配V50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环建(告知)[2022]1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22年6月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工程建设完成开始调试运行,目前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企业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2021-060-L;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70J002V。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性质、规模及地点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有变动:由环评阶段干式机加变更为湿法机加,并未导致污染物增加量超过10%;环境保护措施有变动:由环评阶段利用2个排气筒对项目发动机进行试验变更为利用1根排气筒对项目发动机进行试验,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与厂区的生活污水混合,经后发传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西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处理方式与环评阶段一致。切削工序由原环评的干法机械加工变更为湿法机械加工,无颗粒物产生,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机械加工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除油净化后,直接排放到车间内,非*烷总烃经车间换风系统排放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与环评阶段不一致。变动分析如下:

该生产工艺环评阶段污染物种类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实际验收阶段污染物种类为非*烷总烃,污染物种类减少。该生产工艺环评阶段环评阶段非*烷总烃排放量:“清洗剂年使用量为0.2t/a,挥发性有机物含量6%,则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12t/a;密封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5%,项目密封胶使用量为0.0361t/a,故本项目粘胶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的量为0.0018t/a。

验收阶段实际清洗溶剂用量0.019t/a,则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014t/a,油脂类-切削液年用量约为0.022t/a,非*烷总烃年产生量为0.00099t/a,增加量未超过10%。综上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中第6条对比如下:

表1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对比一览表

文件要求

实际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本项目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种类减少

不属于重大变动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不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

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非*烷总烃增加量0.00239t/a,未超过10%

不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使用水性清洗剂,清洗过程中清洗剂在封闭设备内全部挥发,涂胶过程中挥发出极少量的非*烷总烃,由于生产过程无加热程序,非*烷总烃挥发量极少,无组织排放,经车间换风系统排放至车间外。

本项目试验间全部利用原有发动机试验间,废气主要为装配试验线发动机热试加载工序产生的汽车尾气,发动机热试工序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和氮氧化物,发动机热试线试验台设置于封闭试验间内,发动机排气口依托原有尾气收集装置,经收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空压机及机械设备噪声等,均已采取相应的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及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为废包装物和废铁屑委托长春 (略) 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委托长春一汽综合瑞曼 (略) 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达标情况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发动机热试试验过程中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为54-58dB(A),夜间噪声为44-49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的相关要求。

3、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排口各项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验收期间,发动机热试及加载试验过程中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Ox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为清洁下水,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达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不存在噪声扰民污染问题;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回收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的污染治理要求,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基本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原则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V6TD适配V506项目全本.pdf

,吉林, (略) ,长春,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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