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8月7日 | — | 2023年8月11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镇。工程占地面积:2745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16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14用2备),主要设备包括:16套?4.6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酚水蒸发设施、电捕焦设施、除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 (略) 湾坞工贸园区沙湾片区提供清洁煤气。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91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联系电话: | 151点击查看>>*37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8月7日 | — | 2023年8月11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镇。工程占地面积:2745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16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14用2备),主要设备包括:16套?4.6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酚水蒸发设施、电捕焦设施、除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 (略) 湾坞工贸园区沙湾片区提供清洁煤气。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91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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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8月7日 | — | 2023年8月11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镇。工程占地面积:2745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16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14用2备),主要设备包括:16套?4.6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酚水蒸发设施、电捕焦设施、除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 (略) 湾坞工贸园区沙湾片区提供清洁煤气。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91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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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8月7日 | — | 2023年8月11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93-* 、*(传真)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 |||||
项目名称 | (略) 湾坞镇沙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湾坞镇沙湾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项 目 概 况 | 建设地点: (略) (略) 湾坞镇。工程占地面积:2745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16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14用2备),主要设备包括:16套?4.6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酚水蒸发设施、电捕焦设施、除尘设施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工程建设8套?4.6m两段式混合煤气发生炉(7用1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 (略) 湾坞工贸园区沙湾片区提供清洁煤气。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291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见附件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 |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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