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为了科学引 (略) 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土地,明确地块开发控制内容,加强空间环境的有序组织,依法实施规划管理,山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山阳县文体路以东、九子碑社区核心区域,整个片区规划范围包括:东至甘沟口,西至文体路,南至滨河北路,北至苍龙山山根。总用地面积为81.22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结合现状片区内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规划的县级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元素,将片区定位调整为山阳县教育、体育、文化核心居住区。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定位和原则,以及对文体路以东片区的综合分析,本次规划对文体路以东片区提出“一核两心多节点、一轴两带四片区”规划结构。
“一核”:综合服务核,依托片 (略) 场、休闲绿地及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服务核心。
“两心”:文化中心及生态中心,文化中心主要依托山阳 (略) 级的文化中心,片区东侧的休闲绿地为生态核心。
“多节点”:组团服务节点及组团生态节点,组团服务节点主要为片区内的公服及配套设施,组团生态节点主要为片区内的活动广场及小游园。
“一轴”:核心发展轴,以育才路为脉络,串联整个片区的主要发展轴线。
“两带”:滨河景观带及山体景观带,结合南侧的县河滨河景观及北侧山体绿化景观,打造景观带。
“四片区”:智慧生活区,片区内以生活功能为主导的功能片区;文化教育区,以山阳中学为中心及山阳县职教中心为主导的功能片区;商业服务区,以片 (略) 场及商业设施建设为主导的功能片区;生态绿地区,片区内结合甘沟口及周边公园绿地的建设,建设生态绿地区。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形态,规划道路分为三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路网总长9.30千米,总路网密度11.51千米/平方千米。
规划主干路、次干路主要 (略) 各主要功能分区的道路。规划主干路2条、次干路5条,道路长度6.77千米,路网密度8.36千米/平方千米。主干路红线宽度17—24米,道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次干路红线宽度18—24米,道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
规划支路主要起到对主干路、次干路交通进行集散分流,直接连通小区和单位出入口。规划支路6条,道路长度2.55千米,路网密度3.15千米/平方千米,红线宽度9—18米,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
(三)城市景观规划
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五点五廊”的景观系统结构。
一核:以片区东侧大片集中绿地以及甘沟河作为片区景观绿化核心。
两带:结合沿山区域打造山体景观带,结合南侧滨水区域打造滨河景观带。
五点:以片区集中绿地、街头绿地形成的五个景观节点。
五廊:以学园路、文体路、县中西路、信毅路、甘沟河为景观廊,将生态界面渗透入居住区内部。
(四)容积率控制
综合考虑用地性质、开发需求、城市天际线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容积率控制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容积率指标等级:
0<容积率≤1.0,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幼儿园用地。
1.0<容积率≤2.0,主要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中等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等、部分商业用地。
2.0<容积率≤3.0,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0<容积率,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五)建筑密度控制
综合考虑用地性质、开发需求、城市天际线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密度控制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建筑密度等级及专项控制区:
0%<建筑密度≤10%,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0%<建筑密度≤25%,主要为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
25%<建筑密度≤40%,主要为幼儿园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40%<建筑密度,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六)建筑高度控制
综合考虑环境容量指标与建筑高度的相关性,结合用地性质、开发需求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高度指标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建筑高度指标等级:
0<建筑高度≤10米,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0米<建筑高度≤24米,主要为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部分商业用地。
24米<建筑高度≤50米,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50米<建筑高度≤80米,主要为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2日,共计30日。公告期内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地点:县政府网站及地块所在地
提交意见方式:须采用传真、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
联系单位:山阳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914-*
传 真:0914-*
邮 箱:*@*q.com
山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为了科学引 (略) 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土地,明确地块开发控制内容,加强空间环境的有序组织,依法实施规划管理,山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山阳县文体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山阳县文体路以东、九子碑社区核心区域,整个片区规划范围包括:东至甘沟口,西至文体路,南至滨河北路,北至苍龙山山根。总用地面积为81.22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结合现状片区内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规划的县级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元素,将片区定位调整为山阳县教育、体育、文化核心居住区。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定位和原则,以及对文体路以东片区的综合分析,本次规划对文体路以东片区提出“一核两心多节点、一轴两带四片区”规划结构。
“一核”:综合服务核,依托片 (略) 场、休闲绿地及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综合服务核心。
“两心”:文化中心及生态中心,文化中心主要依托山阳 (略) 级的文化中心,片区东侧的休闲绿地为生态核心。
“多节点”:组团服务节点及组团生态节点,组团服务节点主要为片区内的公服及配套设施,组团生态节点主要为片区内的活动广场及小游园。
“一轴”:核心发展轴,以育才路为脉络,串联整个片区的主要发展轴线。
“两带”:滨河景观带及山体景观带,结合南侧的县河滨河景观及北侧山体绿化景观,打造景观带。
“四片区”:智慧生活区,片区内以生活功能为主导的功能片区;文化教育区,以山阳中学为中心及山阳县职教中心为主导的功能片区;商业服务区,以片 (略) 场及商业设施建设为主导的功能片区;生态绿地区,片区内结合甘沟口及周边公园绿地的建设,建设生态绿地区。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形态,规划道路分为三个等级,即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规划路网总长9.30千米,总路网密度11.51千米/平方千米。
规划主干路、次干路主要 (略) 各主要功能分区的道路。规划主干路2条、次干路5条,道路长度6.77千米,路网密度8.36千米/平方千米。主干路红线宽度17—24米,道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次干路红线宽度18—24米,道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
规划支路主要起到对主干路、次干路交通进行集散分流,直接连通小区和单位出入口。规划支路6条,道路长度2.55千米,路网密度3.15千米/平方千米,红线宽度9—18米,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
(三)城市景观规划
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五点五廊”的景观系统结构。
一核:以片区东侧大片集中绿地以及甘沟河作为片区景观绿化核心。
两带:结合沿山区域打造山体景观带,结合南侧滨水区域打造滨河景观带。
五点:以片区集中绿地、街头绿地形成的五个景观节点。
五廊:以学园路、文体路、县中西路、信毅路、甘沟河为景观廊,将生态界面渗透入居住区内部。
(四)容积率控制
综合考虑用地性质、开发需求、城市天际线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容积率控制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容积率指标等级:
0<容积率≤1.0,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幼儿园用地。
1.0<容积率≤2.0,主要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中等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等、部分商业用地。
2.0<容积率≤3.0,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0<容积率,主要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五)建筑密度控制
综合考虑用地性质、开发需求、城市天际线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密度控制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建筑密度等级及专项控制区:
0%<建筑密度≤10%,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0%<建筑密度≤25%,主要为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
25%<建筑密度≤40%,主要为幼儿园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40%<建筑密度,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六)建筑高度控制
综合考虑环境容量指标与建筑高度的相关性,结合用地性质、开发需求等因素,将规划片区内的建筑高度指标分为4级。
本规划地块建筑高度指标等级:
0<建筑高度≤10米,主要为公园绿地、高速防护绿地、广场用地。
10米<建筑高度≤24米,主要为中小学用地、机关团体用地、中等职业教育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部分商业用地。
24米<建筑高度≤50米,主要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50米<建筑高度≤80米,主要为部分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2日,共计30日。公告期内未提交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公告地点:县政府网站及地块所在地
提交意见方式:须采用传真、邮件、信函等书面方式
联系单位:山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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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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