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港市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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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港北水批〔2023〕29号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 (略) 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8′13″,北纬23°05′28″。占地面积为5617.95㎡,计划新增用地约3521㎡,新建项目内容主要有1栋三层猪舍、1栋四层猪舍以及配套养殖设备设施、粪污处理环保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养殖。

(略) 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设备不属于禁止、淘汰类,且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取水。

二、本项 (略) 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项目设置1个取水点,取水口位于厂区北面,取水方式为泵提,取水泵功率为3kw,扬程60m,抽水流量10m3/h,井深60m,护壁管径0.16m,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48′12.6″,北纬23°5′29.5″。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取水流程为泵提至储水箱,经过源水过滤、杀菌、臭氧消毒等处理达标后进入净水箱,再输送至厂区各用水点。经现场调查,水井涌水量丰富,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规模为常年存栏量商品猪0.5万头,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根据《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17824.1-1999)中表3每头猪平均日耗水参数表计算,则日平均用水量为123.3m3/d,符合用水定额≤25L/头·d准入条件要求。这部分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4.5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港北水批〔2023〕29号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报来的《关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 (略) 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8′13″,北纬23°05′28″。占地面积为5617.95㎡,计划新增用地约3521㎡,新建项目内容主要有1栋三层猪舍、1栋四层猪舍以及配套养殖设备设施、粪污处理环保设施。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出栏1万头商品猪养殖。

(略) 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设备不属于禁止、淘汰类,且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取水。

二、本项 (略) 港北区武乐镇水石村水铺屯内,项目设置1个取水点,取水口位于厂区北面,取水方式为泵提,取水泵功率为3kw,扬程60m,抽水流量10m3/h,井深60m,护壁管径0.16m,取水口坐标位于东经109°48′12.6″,北纬23°5′29.5″。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取水流程为泵提至储水箱,经过源水过滤、杀菌、臭氧消毒等处理达标后进入净水箱,再输送至厂区各用水点。经现场调查,水井涌水量丰富,最大取水流量为0.0028m3/s,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三、该项目规模为常年存栏量商品猪0.5万头,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根据《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17824.1-1999)中表3每头猪平均日耗水参数表计算,则日平均用水量为123.3m3/d,符合用水定额≤25L/头·d准入条件要求。这部分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4.5万m3。

四、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 (略) 鲤鱼坪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扩建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六、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略) 港北区水利局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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