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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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耗时长、收费多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评估评审效率,降低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9〕56号)《202 (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方案》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以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遵循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流程,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现场踏勘、同步评审”的“多评合一”服务新模式,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略) 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 (略) 级权限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阶段所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评估评审事项。“多评合一”的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增、变更、废止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流程

“多评合一”工作流程包括“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现场踏勘、同步评审”。整个评估咨询周期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

(一)一次申请(2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向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出“多评合一”申请(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综合窗口)。由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受理,并根据项目所处审批阶段转送相应牵头部门。立项用地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 (略) 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本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要将办理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牵头部门,项目单位不必重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

(二)一次告知(3个工作日)。任一阶段牵头部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组织同一阶段的有关审批部门提出项目涉及的评估评审事项、需要项目单位提供的评估评审材料、材料编制要求和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牵头部门汇总形成该阶段评估评审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汇总和告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同步编制(15个工作日)。项目单位根据牵头部门告知的该阶段需求信息,自行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同步编制评估评审材料。评估评审材料编制时限原则上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评估评审材料比较复杂的,可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评估评审材料编制周期较长的,项目单位可先期启动编制工作。部分评估评审材料需要以其他评审结论为依据的,在相关评审基本完成时可启动编制工作。

(四)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在实施“多评合一”过程中,根据项目审批需要,由牵头部门联系相关审批部门确定踏勘时间并统一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相关审批部门应踏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踏勘意见,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审批部门踏勘意见,在承诺期内向项目单位作出答复。

(五)同步评审(22个工作日)。评估评审材料编制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交。按照有关规定需委托第三方或组织专家评审后作出审批决定的,由牵头部门组织技术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编制的评估评审材料不符合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或不满足审批申报标准的内容,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同步评审环节时限。上级部门已就同一事项完成评审的,不再重复评审。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评合一”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多评合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多评合一”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督促“多评合一”各环节顺畅有序;各审批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相关评估编制要求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规范评估评审行为,推动各项评估评审工作标准、规范、高效进行。

(三)规范中介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强中介行业管理,建立公平、公开、可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机构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对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略) 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监督落实。把推行“多评合一”服务模式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点督导范围,加强推进“多评合一”工作督察力度。对“多评合一”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报市人 (略) 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开展“多评合一”的评估评审事项范围

开展“多评合一”的评估评审事项范围.xlsx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耗时长、收费多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评估评审效率,降低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37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9〕56号)《202 (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方案》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以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遵循建设项目审核审批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流程,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现场踏勘、同步评审”的“多评合一”服务新模式,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略) 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 (略) 级权限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前期阶段所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评估评审事项。“多评合一”的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增、变更、废止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流程

“多评合一”工作流程包括“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编制、现场踏勘、同步评审”。整个评估咨询周期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

(一)一次申请(2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向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出“多评合一”申请(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综合窗口)。由建设工程综合窗口受理,并根据项目所处审批阶段转送相应牵头部门。立项用地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 (略) 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配合。本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牵头部门要将办理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牵头部门,项目单位不必重新提出“多评合一”申请。

(二)一次告知(3个工作日)。任一阶段牵头部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组织同一阶段的有关审批部门提出项目涉及的评估评审事项、需要项目单位提供的评估评审材料、材料编制要求和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要求等。牵头部门汇总形成该阶段评估评审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汇总和告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同步编制(15个工作日)。项目单位根据牵头部门告知的该阶段需求信息,自行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同步编制评估评审材料。评估评审材料编制时限原则上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评估评审材料比较复杂的,可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评估评审材料编制周期较长的,项目单位可先期启动编制工作。部分评估评审材料需要以其他评审结论为依据的,在相关评审基本完成时可启动编制工作。

(四)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在实施“多评合一”过程中,根据项目审批需要,由牵头部门联系相关审批部门确定踏勘时间并统一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相关审批部门应踏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踏勘意见,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审批部门踏勘意见,在承诺期内向项目单位作出答复。

(五)同步评审(22个工作日)。评估评审材料编制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建设工程综合窗口提交。按照有关规定需委托第三方或组织专家评审后作出审批决定的,由牵头部门组织技术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编制的评估评审材料不符合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或不满足审批申报标准的内容,项目单位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同步评审环节时限。上级部门已就同一事项完成评审的,不再重复评审。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评合一” (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多评合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多评合一”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督促“多评合一”各环节顺畅有序;各审批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好评估评审工作,规范相关评估编制要求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规范评估评审行为,推动各项评估评审工作标准、规范、高效进行。

(三)规范中介服务。相关部门要加强中介行业管理,建立公平、公开、可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机构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服务,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对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略) 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监督落实。把推行“多评合一”服务模式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点督导范围,加强推进“多评合一”工作督察力度。对“多评合一”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报市人 (略) 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开展“多评合一”的评估评审事项范围

开展“多评合一”的评估评审事项范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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