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温州市统达五金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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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温州市统达五金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温州市统达五金饰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2023-08-07 统达.pdf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3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原名为永嘉县黄田街道统达五金厂,于2023年1月6 (略) 场监督管理 (略) ,是一家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 (略)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河岙村的聚源五金产业园的生产车间6#中的1楼北侧的厂房进行生产,园区总建筑面积57048.68m2, (略) (略) 建筑面积约为1150m2,聚源五金产业园内25家企业于2022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捆绑编制了《聚源五金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永建[2023]18号), (略) (略) 年产800吨金属饰品的生产规模,实际年产50吨金属饰品,企业于2023年2月初开工建设,于2023年2月中旬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现阶段由于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比12%。

(三)验收范围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年产500吨金属饰品,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与环评中“脱模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20米高排放”不同,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压铸机冷却水、抛光废水和初期雨水。本项目抛光废水经园区统一的物化处理(隔油+混凝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后60%回用于抛光工序,剩余生产废水再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后依托园区现有生化处理设施(A/O2生物法)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尘渣、生化处理污泥和物化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化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后外运填埋;物化处理污泥由园区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回用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硬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总镍、总铬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总铜、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4.2.2 下水道末端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根据污水的最终去向符合国家和地方先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应符合C级的规定;总铁排放浓度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 884-2011)中的相关标准;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根据温环发〔2022〕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监测频次为1天。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压铸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 (略) (略) 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北侧(2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东南侧与聚源产业园6幢相连,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和3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压铸运行声,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风机。昼夜监测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北侧(1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厂界西北侧(2号点)测点噪声检测结果超标。

企业位于聚源五金产业园内,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聚源五金产业园边界西北侧(1号点)、西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和东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生产运行声,昼间4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其余测点噪声均为无明显声源。昼夜监测中,厂界西北侧(1号点)、东北侧(3号点)、西南侧(2号点)昼间和东南侧(4号点)昼间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南侧(2号点)夜间和东南侧(4号点)夜间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略)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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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5月23日,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原名为永嘉县黄田街道统达五金厂,于2023年1月6 (略) 场监督管理 (略) ,是一家从事金属饰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 (略)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河岙村的聚源五金产业园的生产车间6#中的1楼北侧的厂房进行生产,园区总建筑面积57048.68m2, (略) (略) 建筑面积约为1150m2,聚源五金产业园内25家企业于2022年11月委托浙江 (略) 捆绑编制了《聚源五金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永建[2023]18号), (略) (略) 年产800吨金属饰品的生产规模,实际年产50吨金属饰品,企业于2023年2月初开工建设,于2023年2月中旬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现阶段由于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比12%。

(三)验收范围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年产500吨金属饰品,压铸机、蜡抛光机等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数量,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与环评中“脱模废气与熔化烟尘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20米高排放”不同,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详见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压铸机冷却水、抛光废水和初期雨水。本项目抛光废水经园区统一的物化处理(隔油+混凝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后60%回用于抛光工序,剩余生产废水再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后依托园区现有生化处理设施(A/O2生物法)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尘渣、生化处理污泥和物化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化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后外运填埋;物化处理污泥由园区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后回用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硬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总镍、总铬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总锌、总铜、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4.2.2 下水道末端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根据污水的最终去向符合国家和地方先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且应符合C级的规定;总铁排放浓度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 884-2011)中的相关标准;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设备冷却,不外排。

根据温环发〔2022〕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监测频次为1天。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压铸、脱模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压铸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 (略) (略) 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北侧(2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东南侧与聚源产业园6幢相连,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和3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压铸运行声,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风机。昼夜监测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北侧(1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厂界西北侧(2号点)测点噪声检测结果超标。

企业位于聚源五金产业园内,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聚源五金产业园边界西北侧(1号点)、西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和东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2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生产运行声,昼间4号测点噪声主要声源为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其余测点噪声均为无明显声源。昼夜监测中,厂界西北侧(1号点)、东北侧(3号点)、西南侧(2号点)昼间和东南侧(4号点)昼间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南侧(2号点)夜间和东南侧(4号点)夜间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聚源五金产业园(入园企业—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略)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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