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作出泸州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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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作出泸州韵溪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我局拟对泸州 (略) 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泸州 (略) 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

泸县得胜镇得胜村8组

泸州 (略)

(略) (略)

新建1000m3/d气田污水处理系统1套,配套污泥处理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生活设施、安全防控设施等。项目处理的页岩气开采 (略) 自行负责用专业罐车从页岩气开采作业现场运输至本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1、项目接纳的气田废水、污泥脱水间压滤液、膜清洗废水、地坪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排水等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通过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4、项目废弃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杂盐、沉淀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外运处置或资源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化验室废水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机修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5、项目采取分区防控,废水处理池体、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加药间、地下管道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

2022年1月17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2年5月17日~2023年5月30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泸州日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2年6月20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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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我局拟对泸州 (略) 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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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略) 泸县气田污水处理站项目

泸县得胜镇得胜村8组

泸州 (略)

(略) (略)

新建1000m3/d气田污水处理系统1套,配套污泥处理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生活设施、安全防控设施等。项目处理的页岩气开采 (略) 自行负责用专业罐车从页岩气开采作业现场运输至本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1、项目接纳的气田废水、污泥脱水间压滤液、膜清洗废水、地坪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排水等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城东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通过管网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尾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4、项目废弃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杂盐、沉淀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外运处置或资源综合利用。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化验室废水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机修废矿物油、废弃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5、项目采取分区防控,废水处理池体、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加药间、地下管道等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防止地下水污染。

2022年1月17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一次网络公示。2022年5月17日~2023年5月30日,项目在泸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期间在泸州日报两次登报和张贴公告这三种方式同步公开。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022年6月20日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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