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伟氏京航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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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伟氏京航商贸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8号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加油站项目,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8号,本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10000吨(包含汽油8000t/a,柴油2000t/a)。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65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廉永国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8号
公示时间:**至**
受理时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加油站项目, (略) 顺义区首都机场四纬路8号,本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成品油10000吨(包含汽油8000t/a,柴油2000t/a)。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65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联系人:廉永国
联系电话:010-*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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