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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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3〕152号

饶信发改字〔2023〕152号

(略) 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 (略) 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和关于《赣服通5.0信州分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饶丰和咨字[2023]26号)已收悉。专家对该项目做了认真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法人代表:毛强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1Q9273XL

项目代码:2304-*-0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汪家路56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分厅页面升级改版1项、“赣服通”5.0分厅基础服务建设1项、部门一体化集成服专区100项、上线数据资产平台1项,智慧化服务秒批秒办服务5项,上线帮办代办服务50项,全面推广“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模式1项,政务服务网升级改造1项,分厅预约叫号对接1项、电子证照升级服务1项、赣服通信州分厅“码”上办服务100项、信州区运营监测系统数据接入服务1项、赣服通5.0信州分厅三级等保测评服务1项。建筑主楼为地上为1层,无地下室。地上总建筑面积127.2㎡,建筑高度:3.5㎡。建筑装修内容包含:一楼儿童活动室、儿童阅读室,地面铺贴木地板,房间墙面刷白。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320.3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饶信发改字〔2023〕152号

(略) 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信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 (略) 信州区“赣服通”5.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和关于《赣服通5.0信州分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报告(饶丰和咨字[2023]26号)已收悉。专家对该项目做了认真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 (略) 信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法人代表:毛强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1Q9273XL

项目代码:2304-*-0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信州区汪家路56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分厅页面升级改版1项、“赣服通”5.0分厅基础服务建设1项、部门一体化集成服专区100项、上线数据资产平台1项,智慧化服务秒批秒办服务5项,上线帮办代办服务50项,全面推广“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模式1项,政务服务网升级改造1项,分厅预约叫号对接1项、电子证照升级服务1项、赣服通信州分厅“码”上办服务100项、信州区运营监测系统数据接入服务1项、赣服通5.0信州分厅三级等保测评服务1项。建筑主楼为地上为1层,无地下室。地上总建筑面积127.2㎡,建筑高度:3.5㎡。建筑装修内容包含:一楼儿童活动室、儿童阅读室,地面铺贴木地板,房间墙面刷白。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320.3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审批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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