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项 (略) 永宁县望远镇,规划路以东、空地以南、李银路以西、规划顺源路以北,项目中心位置坐标E:106°14′20.8″,N:38°22′44.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19栋楼,其中住宅楼12栋、商业楼7栋、地下车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802.06m2,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20384m2。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类型代码为0701)。
2023年6月25日,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对项目附近居民进行了访谈。走访调查得知:该区域2022年之前农用地,2022 (略) 利 (略) 通过竞拍方式竞得该地块使用权, (略) 利 (略) 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于同年8月申请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用于那云湾(东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永宁合同2022-2号”,2022年7月8日起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已变更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房用地,宗地编号为永地(G)[2021]-26号。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为此, (略) 委托宁夏 (略) 进行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历史发展状况、各历史时期土地使用情况、地面建筑物类型、群众生产活动方式及类型、可能产生的污染类型及污染类型进行了调查分析,分析了近19年内该地块土壤可能受到的污染因素、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等。最终分析确定了本次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结论。并在以上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编制了《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地块无土壤污染源产生,无土壤污染事件发生,为第一类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 (略) 永宁县望远镇,规划路以东、空地以南、李银路以西、规划顺源路以北,项目中心位置坐标E:106°14′20.8″,N:38°22′44.5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19栋楼,其中住宅楼12栋、商业楼7栋、地下车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5802.06m2,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20384m2。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类型代码为0701)。
2023年6月25日,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对项目附近居民进行了访谈。走访调查得知:该区域2022年之前农用地,2022 (略) 利 (略) 通过竞拍方式竞得该地块使用权, (略) 利 (略) 在 (略) 进行开发建设,于同年8月申请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用于那云湾(东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永宁合同2022-2号”,2022年7月8日起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已变更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房用地,宗地编号为永地(G)[2021]-26号。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其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后续用地的要求。为此, (略) 委托宁夏 (略) 进行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本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历史发展状况、各历史时期土地使用情况、地面建筑物类型、群众生产活动方式及类型、可能产生的污染类型及污染类型进行了调查分析,分析了近19年内该地块土壤可能受到的污染因素、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等。最终分析确定了本次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结论。并在以上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编制了《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地块无土壤污染源产生,无土壤污染事件发生,为第一类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地块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那云湾(东区)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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