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规程》编制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邀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规程》编制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技术服务概况
为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我厅工作需求,拟邀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编制《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规程》。
三、技术服务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24.60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有常驻西藏技术团队,能够满足本次服务过程中我厅的工作需求。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单位优先考虑。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团队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报价函、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团队情况、技术支撑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六、公告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最终全部成果。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负责,公告时间结束前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
联系人: 李培 联系电话:*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技术服务概况
为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我厅工作需求,拟邀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编制《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技术规程》。
三、技术服务预算
预算金额不超过24.60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有常驻西藏技术团队,能够满足本次服务过程中我厅的工作需求。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单位优先考虑。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团队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报价函、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团队情况、技术支撑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六、公告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最终全部成果。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负责,公告时间结束前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
联系人: 李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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